民政部对基层社区工作者有以下几条措施:
一是落实好基层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现在我们正在推广上海的“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的经验,全国有不少城市制定了社会工作者待遇的实施办法。二是社区干部的提拔使用问题。中组部也专门出台了文件,对在社区一线工作比较好的干部提拔到街道和区域有关单位上级岗位去,我们共同把它落实好。三是褒扬社区干部的先进事迹,我们和中宣部评选了一批“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四是给社区干部减负。民政部已在有关文件中要求对社区工作建立“责任清单”,把基层社区工作责任像“三定”一样落下来。有些工作,社区确实承担不了,上级部门应该提供必要支持。
关于社区志愿者问题,有些地方实行了时间银行或者是爱心银行的做法,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间长短,社区和当地政府给予一定表彰或者物质奖励,在这方面民政部也出台过一个规范性的办法。为志愿者解决工作餐是有必要的,下一步民政部将和财政部,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加大投入。
关于胡卫委员提到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问题。现在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对服务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且多样化,都靠政府包不下来,需要动员社会组织来弥补这些空档。具体做法:
一是推进“三社”联动,即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同社工的培养联动,让社区把居民需求统一整理成需求单,提供给当地政府,再纳入政府购买目录,同时社区为一些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平台,将居民需求在社区和上级政府的协调下给予解决。
二是鼓励各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在资金使用方面提出些规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