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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记者林志文 叶海燕 吴军华 4月16日~2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带领最高人民法院与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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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琳在广东、福建调研时强调

要在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工作中传递和彰显平等、公平的理念

2017/4/24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

记者林志文 叶海燕 吴军华

4月16日~2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带领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深入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妇女儿童老年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情况等,听取民法典分则婚姻家庭或者亲属编编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负责同志、全国妇联权益部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

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广州中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深圳宝安区法院家事诉讼中心、厦门海沧区家事法庭,详细了解了家事审判改革在不同试点法院的运行模式,以及中基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创新经验和做法。调研组与两地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者,以及省市县三级法院、妇联、民政等相关人员深入交流,倾听各方意见建议。

调研组充分肯定广东和福建在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经验。谭琳表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率先启动家事审判改革、创新离婚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行政诉讼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深圳将婚姻家庭调解纳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给予财政专项保障,福建多部门合作机制运转有效,厦门在家事审判程序中注重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这些理念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她希望,广东、福建两地可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好经验、好做法。

谭琳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关系日益复杂,不少利益矛盾冲突折射影响到家庭,使妇女儿童老年人婚姻家庭权益保障工作面临诸多挑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审慎全面地考虑问题,特别要在具体工作中传递和彰显平等、公平、相互尊重等价值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家庭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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