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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蓓 发自合肥 4月21日,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了解到,由安徽省民政厅会同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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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办法》规范孤儿档案管理

2017/4/24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蓓 发自合肥 4月21日,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了解到,由安徽省民政厅会同省档案局共同制定的《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旨在规范孤儿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

《办法》对孤儿档案管理的分类、归档时间、保管期限、档案销毁、管理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孤儿档案是指各级各类儿童福利和管理机构在日常业务工作中所积累的,有关孤儿抚育和成长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凭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办法》将孤儿档案按孤儿居住生活情况分为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孤儿个人档案将按照纸质载体和特殊载体、一人一档进行分类归档。其中,社会散居孤儿材料收集范围包括散居孤儿自身的相关证件和监护人的相关证明,而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材料则包括基本材料、健康及医疗记录、康复治疗记录、受教育记录、身份记录、离院记录等。

《办法》强调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孤儿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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