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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姚改改 发自台州 日前,浙江省首个由地方政府发文出台的《路桥区贯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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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个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区级实施细则出台

2020/7/15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姚改改 发自台州 日前,浙江省首个由地方政府发文出台的《路桥区贯彻〈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发布实施。

在省市妇联的精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细则》历经前期调研、座谈交流、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等多个环节,联合多部门之力并结合路桥实际,因地制宜地进行制定实施,旨在实现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向体系化、平台化方向飞跃,实现路桥区家庭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细则》分为八章十九条,集“发展目标、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工作措施、责任分工、经费保障”等内容于一体,既涵盖了《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高度和框架,又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提出了实施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建设工程,并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平台建设,全力打造路桥家庭教育系统化、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工作模式。

《细则》明确了路桥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的组织管理方式与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通过发挥路桥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社会群众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工作格局。

据了解,路桥区家庭教育综合平台工作有多层化阵地库、专业化人才库、数字化资源库和多元化项目库。

为挖掘优秀家长、优秀家长学校,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细则》还包含了家庭教育综合平台激励评价机制,通过从优秀家长中聘任一部分家长作为路桥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并邀请加入路桥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组织优秀家长在各地家长学校作经验分享,引领带动更多的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方法,从而推动路桥区家风与家庭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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