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现年31岁的未婚女性徐枣枣(化名)以“侵害一般人格权”为由,将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23日上午,这起全国首例“未婚冻卵案”开庭审理。一时间,拒绝为单身女性冻卵是否有违生育权的争论在网络发酵。未婚女性为何不能冻卵?
冻卵属于辅助生殖技术,国家对此进行了严格管控。即使已婚的女性也有相应的限定条件。首先,必须具有“三证”: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然后,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具备资质的医院才会为其做冷冻卵子手术:一种是不孕症女性;另一种是患有恶性肿瘤的女性,在对全身进行较大剂量放化疗前,可将卵子取出冷冻。
如此看来,一个身体健康的大龄单身女青年想要“冻卵”,面对的是国家法律的红线。对此,有律师指出,冻卵之后,可能会滋生买卖卵子、代孕行为等一系列目前法律禁止的问题。同时,若被冻卵人不幸去世,卵子的归属问题也牵扯其中。其呼吁,应在新形势下进行相关问题的立法完善,对上述行为进行法律规范。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