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航 董雨果
本文以我国台湾地区作为参照系,发现其0~2岁儿童照顾政策经历了隐含的家庭主义、去家庭化的家庭主义、选择性的家庭主义和明显的家庭主义四个阶段。以此为鉴,我国3岁以下儿童照顾政策的构建需要明确3岁以下儿童照顾的政策制定及实施主体,优化“再家庭化”和“去家庭化”的平衡发展思路,探索“性别化”与“性别平等”的协调发展脉络,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平价优质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2019年第5期
等待处理…
2019/6/25
作者:吴航 董雨果
本文以我国台湾地区作为参照系,发现其0~2岁儿童照顾政策经历了隐含的家庭主义、去家庭化的家庭主义、选择性的家庭主义和明显的家庭主义四个阶段。以此为鉴,我国3岁以下儿童照顾政策的构建需要明确3岁以下儿童照顾的政策制定及实施主体,优化“再家庭化”和“去家庭化”的平衡发展思路,探索“性别化”与“性别平等”的协调发展脉络,建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平价优质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201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