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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梅生 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未婚生育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且呈上涨之势。与之对应,在单亲母亲群体日益增大的同时,索要子女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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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母亲如何索要子女抚养费

2017/11/1

■ 颜梅生

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未婚生育的现象已屡见不鲜且呈上涨之势。与之对应,在单亲母亲群体日益增大的同时,索要子女抚养费的纠纷自然也“水涨船高”。那么,单身母亲该怎样索要抚养费呢?

拒绝亲子鉴定可以推定

郭女士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因架不住公司老总猛烈的“爱情攻势”,虽然明知其有妻室,最终仍与其发生了多次性关系。

2016年1月15日,郭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后,老总鼓励她把孩子生下来,一切费用由他承担。岂料,郭女士把孩子生下不久,便被老总的妻子发现端倪。老总为了自身利益,不仅将郭女士赶出了公司,而且拒绝承担抚养费用,更不用说承认孩子系其亲生。

郭女士想通过诉讼解决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可又担心因老总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而没有证据导致败诉。

【点评】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如果郭女士没有证据的确会导致败诉的后果,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指出:“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即只要郭女士能够提供证明其与老总有过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哪怕老总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也可以推断亲子关系的存在,继而索要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不仅仅是生活费

胡女士与男友生下女儿后,双方由于性格不合等多种原因,最终并未携手步入婚姻殿堂,但男友一直承担着女儿的一半生活费,每月支付700元。

时至2017年2月,因女儿患病需要一笔较大的医疗费用,同时由于其已3周岁需入读幼儿园,而靠自己的收入实在难以维持,胡女士无奈之下,要求男友承担部分教育费和医疗费。岂料男友却一口拒绝,辩称尽管其每月有7500元的固定工资收入,但毕竟也有自己的消费和支出,更何况抚养费就是生活费,其余费用自然不能找其索要。

【点评】 胡女士男友的理由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与之对应,意味着男友除承担生活费外,还须承担教育费、医疗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鉴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平等权利,男友自然也应按对应标准担责。

切记留存真实联系方式

通过半年的网恋,姜女士和杜先生终于在现实中见了面,且当天便发生了“一夜情”。碰巧的是,姜女士怀孕了。不料,杜先生不仅回避结婚之事,甚至慢慢疏远姜女士,直至将其拉黑。

姜女士赌气生下男孩后,发现现实并非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尤其是由于没有经济收入根本就无力抚养,于是只好按照杜先生提供的名字和地址,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男孩提起了要求其承担抚养费用的诉讼。而法院基于该地址查无此人,乃至杜先生的名字也纯属虚构,最终裁定驳回起诉。

【点评】虽然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姜女士的确可以代理男孩提起索要抚养费用的诉讼。但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21条分别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正因为姜女士所提供的地址查无此人,乃至“杜先生”的名字也纯属虚构,决定了法院有权裁定驳回起诉。

(作者系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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