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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刘旭 自今年10月1日起,江西省的农村(含城乡接合部)居民因婚丧嫁娶、生子建房、乔迁祝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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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农村“流水席”

2016/9/25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刘旭

自今年10月1日起,江西省的农村(含城乡接合部)居民因婚丧嫁娶、生子建房、乔迁祝寿、子女升学等事宜,举办的集体聚餐将实行报告登记。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日前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起草形成的《江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环节已于9月19日结束,办法将于今年国庆节起正式执行。此举意味着在该省农村,“流水席”不是想摆就能摆了。

这份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要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报告备案义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主动接受检查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具体而言,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填写备案登记表,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举办时间、举办餐次、预期参加人数等内容,主动、及时、如实地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登记。

意见明确规定,无法满足清洗消毒要求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原则上应使用合格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或一次性餐饮具。同时,对食品的存放制定了严格细致的标准。

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菜单,应避免使用高风险食品。菜单不得含有河豚鱼、野菜、野果、野蕈(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鲜黄花菜、未食用过或安全性不确定的食品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食用后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意见强调,农村集体聚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办者和举办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积极救治病患,及时向发生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报告,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不得阻挠、干涉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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