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玉胜
泰山观“人山”、西湖看“人海”、北京八达岭长城密密麻麻全是人……“五一”小长假,一些景区节假日多次超出游客最大承载量,一些景区接待游客量虽未超限,但游客反映拥挤不堪。旅游法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为何未能成为保障游客体验的“红线”?(5月3日《工人日报》)
明明只核定了3.6万人次的最大承载量,而天柱山风景区的日接待量却高达6.6万人次,其严重“超载”近乎一倍。刚刚经历了“五一”小长假的人们,依然难脱观“人山”、看“人海”的疲累与俗套。景区“最大承载量”在与管理方谋求“利益最大化”博弈中落败的不争事实,倒逼人们对旅游法规践行的深度反思。
旅游部门为景区设置“最大承载量”,其制度善意不无两方面考量:一是满足游客的游览舒适度,二是要提升旅游品质、确保人身安全。但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多方制约,其知易行难显而易见。比如,各自为政的游客出行路线未必与本当先来后到的有序接待计划同步,这就势必导致景区人流的分布不均或瞬间爆棚。换句话说,即便使景区恪守接待量不超限,游客也恐难有舒适之感。试想,小长假首日的故宫,中午12点10分就已将当日的8万张票售罄,游客如何没有“人挤人”的抱怨?
再说,面对蜂拥而至的游客和哗哗流入的钞票,景区是否会拉下脸面下达“逐客令”?鉴于“最大承载量”本身的变量因素,景区自然不乏应对质疑与聊以自慰的理由。如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的回应与潜山县旅游局的“补充”:“当时最大承载量是仅仅针对主峰计算的。随着越来越多区域开放,当前游客数量统计包括主峰、三祖寺等景点”;“由于景区索道、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善,实际承载力增强了”。
其实,景区“最大承载量”不过是为确保舒适度与安全度而设置的指标性刻度,随着景区管理的日臻完善,量化标准的与时俱进也许并无不可。但不可忽视的重要前提是对旅游品质与游客安全的绝对保障。
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好“最大承载量”的限流保安功能,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景区管理摒弃“门票经济”与有序出行的多管齐下,尤其要运用“互联网+”思维,科学疏导旅游需求。比如,将“最大承载量”分解为若干时段,实施阶段性限额售票与人员分流;热门景区探索网上分时段预约售票,将人群限流控制在旅游出发之前,以规避游客“白跑一趟”等。
游客人数严重超负荷不利于保护景区风貌,也极易引发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游客的舒适体验要倾听游客呼声,这就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尊重和保障游客话语权与监督权,并尽快列出权责清单和构建问责机制,对罔顾民众感受、一味追逐利益、随意“超载超限”的景区,当罚则罚、该降则降、该停就停,以遏制景区的超载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