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吉伟德
2014年12月,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由此牵出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原副局长及该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原负责人渎职案。在事故发生前,两人作为检查工作主要执行者,多次对该中学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年检和日常检查。(1月12日《法制日报》)
一起墙体倒塌事故,造成了5死4伤的悲剧,承担安全监管责任的管理者理应为此承担代价。如今,一审判决结果出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包管责任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与3年6个月。对此判决,两名当事人难以理解,因为从形式和程序上讲,作为安全检查的主要执行者,两人多次对事故学校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年检和日常检查,基本上做了“留有监管痕迹”,为何还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
在安全监管领域,通常有一种说法是“说得脱走得脱”,比如所谓的逢会必讲,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到监督对象处走走,做一些安全记录,或者出具监督文书,一些职级较高的领导下去检查,往往基本上要做到广播里有声,电视上有影。于是,在一系列的重大安全事故中,都会有“领导才刚检查”式的反差。
认认真真地“走过场”,从而把形式主义做到扎扎实实,是当前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的一个通病。某些负有监管责任者在发生事故之后,往往会以“检查与否是态度,能否看出问题是水平”作为挡箭牌,从而让自己工作作风飘浮于上,难以深入实际并有效发现问题,甚至明显的隐患摆在眼前都无以发现。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不能对作为与否,如何作为进行科学的判断,让那些假作为、慢作为和作为不够者浮出水面,并以此真正惩戒那些形式主义,那么基于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的隐患,就始终得不到发现和排除。
从本质上讲,作为不够本身也是一种不作为,即法律意义上的“玩忽职守”或者“污职”,依律应当给予惩戒,方可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更重要的是,通过此举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部分人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靠运气而不是实力”,从而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了“烧高香”上,更不会在“认认真真直过场”上一路走到底。此案的最大意义就在于,其不仅从思想上颠覆了传统的认知,对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可以起到倒逼作用,还有助于改变一些行为习惯,比如过于重形式而轻内容,及至把落实工作搞成事实上的形式主义。
其实,类似的案例在之前已有所发生,比如某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因为处罚未达到法律标准,结果酿成了重大安全事件,结果就以渎职罪被给予刑责。相比于不作为而言,形式化下的作为不够和虚假作为,更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因而需要得到法律的明确,并通过个案的处理而形成制度性认同,从而才能让责任意识得到加强,从心底筑起安全至上的底线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