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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性侵害和性骚扰的问题持续充斥网络,舆论呼吁要依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既要畅通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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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持续聚焦女性权益保护热点难点

2021/1/26

2020年,女性遭遇家庭暴力、性侵害和性骚扰的问题持续充斥网络,舆论呼吁要依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既要畅通受害者权利救济渠道,防止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也要警惕“新兴网络女权”等对性别平等的误读。

——要注重防治家庭暴力的成效。

3月,四川广元一名女子在网络上曝光一段长达59秒遭丈夫殴打的视频引发热议,随后她称自己结婚16年以来多次承受家暴的痛苦。9月30日,经历了离婚、复婚、再次离婚的家暴受害者拉姆,被前夫唐某纵火烧伤后,不幸去世,唐某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类似家暴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引发网民愤慨。我国反家暴法实施已四年,只有依靠反家暴法律及时有效的处理家暴问题,真正防止暴力,有效维护女性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才能树立公众对法律和公权力的权威性的信心,防止被家暴一方产生“警察无法保护我”“反家暴法没有作用”等负面想法。

——要有效惩治性侵害和性骚扰。

2020年初,鲍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人”这一敏感话题,加之爆发初期“权势高管”与“柔弱少女”人物形象的强烈对比冲击,公众朴素的正义感被迅速点燃,舆论对鲍某某口诛笔伐的同时,也对“女方多次报警却未果”展开“特权想象”,政法机关因此承受了较大压力。最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调查情况,才让沸腾的舆论得到平息。7月份,某高校对犯强奸罪学生努某某“留校察看”的处理决定引发网络热议,如何罪责刑相适应地惩治性侵害、性骚扰问题,牵动众多网民的心。

——要重视性骚扰受害女性维权难问题。

在社交媒体中,很多女性打破沉默,勇敢发声,积极维权,将自己经历的性骚扰和性侵害事件揭示出来,通过自媒体的发声,推动了公众对女性权益的关注和支持。但是,性骚扰受害者维权难、代价高的问题需引起重视。4月,西安一4S店女员工被男同事骚扰,还被其暴力殴打的事情引发关注,女子将事件曝光之后,引起热议,结果是包括受害女子在内的涉事二人均已被解除劳动关系。我们也看到,性骚扰受害女性维权时,经常面临一些网络上的外貌攻击或语言暴力。如“某航空飞行员散发不雅照:用裸照威胁空姐陪睡”事件中,甚至有言论认为“这位空姐不会保护好自己”等,好在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将性骚扰问题纳入立法,为针对性骚扰可能造成的危害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保护。

——警惕“新兴网络女权”关于女性权益保护的误导。

面对针对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的多发频发,以及惩治效果的一些质疑,一些网民打着“女性主义”的大旗,主张“不婚不育保平安”等,有研究者将其称为“新兴网络女权”,其文案结合女性被伤害的鲜活案例,可谓先天地适应网络时代肤浅破碎的言论风格,能够煽动不少网友的共情。相关研究指出:“新兴网络女权”用子女随父姓来恶意攻击已婚女性,将婚姻制度下女性因生育遭受的自我苦痛叙述成“自作自受”,将不能管理好“生育能力”使自己遭受痛苦理解为一种自我-资本贬值运营的错误示范。这不仅压制了原本应该产生共情、蕴蓄反抗能力的自我叙说,而且开启了新自由主义厌女模式。如何警惕类似“新兴网络女权”的误导,防止女性主义和性别平等的诉求被极端化,进而引发部分人对消除性别歧视、实现性别平等目标的质疑,值得关注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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