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许真学 发自重庆 1月2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拉开帷幕,作为基层女人大代表,重庆市永川区妇联兼职副主席、胜利路街道张家坡社区书记文绍英带着6条建议赴会。
“这些建议大都来自我们在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还有一些是特定妇女群体所面临的具体需求。”文绍英告诉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在她提出的《关于改善终生无子女退休职工待遇的建议》中,文绍英说,根据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其退休前月工资的5%每月增发退休金,或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是残疾人的也都有相应政策补贴。但是,终身无子女者退休后,却没有体现相应照顾。
她建议对终生无子女退休职工按照“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即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就业的终生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退休金按原工资百分之百发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就业的终生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退休金按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给付,充分保障实行劳动就业保险政策以前已经就业的终生无子女职工退休后生活质量不降低。未生育子女的(未抱养)职工也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工资增加5%的待遇,丧偶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去世的一方不会享受此待遇,相当于三个人一个孩儿,夫妇双方也都应享受退休工资增加5%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