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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记者24日从人社部获悉,日前,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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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出台新规

网络招聘不得含有性别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2020/12/25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富东燕 发自北京 记者24日从人社部获悉,日前,人社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

《规定》要求,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以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应当明示其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

《规定》规范了网络招聘信息审查、信息保护、收费管理等服务事项,明确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网络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依法对用人单位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个人公民身份号码、年龄、性别、住址、联系方式和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等信息。

《规定》强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网络招聘服务违法失信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据人社部流动管理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网络招聘已经成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主渠道。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96万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网站1.5万个。颁布实施《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规范和保障网络招聘服务活动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更好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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