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彭芸
儿童早期0~3岁是人的一生中成长的关键期和基础期,对儿童早期进行的主要照护包括习惯养成以及潜能激发等早期启蒙教育,会对其成长和未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打通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最初一公里”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婴幼儿在各类照护服务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近80%的婴幼儿是由祖辈参与看护,家庭婴幼儿照料负担较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如何尽快有效构建起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建立普惠、可及的儿童早期托育照护体系
“所谓普惠的含义应从两方面理解,一个是在经济上负担得起,另一个意思是可及,就是具有可及性。”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忠一对记者表示。
他认为,当下发展普惠性托育体系,应按照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导向,综合考虑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通过市场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让更多婴幼儿家庭的托育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并且享受到更加丰富、更高质量、更为专业的服务。
刘忠一认为,“十四五”期间,一方面是要侧重普惠,另一方面要强调多元。他解释,所谓多元性就是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类或某一种形式,从性质上讲,有公办的、私办私营的、公办民营的、公办民助的等;从种类上说,有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医教结合模式、托幼一体服务模式、市场运作模式、企业园区服务模式等,总之,是按照不同家庭的需求、不同消费服务的需要来设置。
让农村孩子获得更公平的照护服务
“进入后脱贫攻坚时期,农村贫困地区儿童的发展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投入。”中国儿童中心副主任杨彩霞认为,“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绝大部分都生活在社区和家庭,以家庭抚养和教育为主,而农村隔代抚育比例较高。从地区差异来说,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家庭养育还存在明显的差别,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家庭养育还很薄弱,农村儿童在健康水平、儿童早期养育服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技术条件等方面都落后于其他儿童。”
中国儿童中心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28个贫困县的家庭养育环境所做的调研发现,留守儿童的大部分时间被电子屏幕或电视屏幕所占据,而且儿童得不到很好的监护和系统科学的指导问题较为突出。
杨彩霞表示,当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以后,想要持续、高水平发展,就一定要关注农村婴幼儿教育,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儿童早期发展。她建议将家庭养育和乡村人才振兴的计划挂钩,要对农村家庭养育行为开展定期指导和定期评估工作,逐步缩小差距。
杨彩霞告诉记者,“十四五”期间,解决目前家庭养育中的痛点、难点问题,还需要关注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要把“立德树人”教育贯穿家庭教育全过程;第二是重点关注3岁前孩子的家庭养育与人口的发展、人口政策落实的关联性;第三是要从宏观的政策方面,从儿童优先或者从儿童家庭友好政策和具体措施上支持家庭养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