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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近日,由全国妇联与法国驻华大使馆主办、中华女子学院承办的第六届中法反家庭暴力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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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法反家暴研讨会聚焦家庭暴力受虐儿童法律保护,专家指出——

强制报告是关键 应着力保护性侵受害人

2020/12/8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近日,由全国妇联与法国驻华大使馆主办、中华女子学院承办的第六届中法反家庭暴力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主题是“家庭暴力受虐儿童的法律保护”。

三位法方专家通过视频连线发言。巴黎一级检察官办公室副检察官娜塔莎·拉托介绍了法国保护家庭暴力未成年受害人的法律制度及最新发展。“法国近年来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惩治力度逐渐加大,刑法、民法均对此类行为增加了保护性条款。如今,目睹暴力未成年人作为受害人在民法上有了明确规定。刑法还规定,夫妻间暴力在孩子眼前发生视为加重情节。”

娜塔莎·拉托认为,“实践中,如果每一个报告主体都没有有效的行动,再多的法律也是无效的。”她建议,应当明确报案者的责任,要求社会工作、教育、医疗等领域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工作者主动报案。同时,应当加强专业人士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司法人员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专业培训。

国际刑事律师杰西卡·芬内尔的发言聚焦性虐待未成年受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为受害者提供妥善保障以及法国现行刑事诉讼程序在性虐待案件中的局限。她强调,在法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警察不恰当的询问方式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应当强化律师作用,鼓励受害者从报警时就请律师帮助。律师的陪伴可以在警察询问不合理时提供必要保护,督促案件办理进程。处理这类案件往往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没有律师参与,受害人在等待的过程中会意志消沉,对法律失去信心。

“发生在家庭内的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往往有很多阴暗面,通常难以取证,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比较困难。除了情况严重的性侵案件,是否可以采取替代性办法,开展修复性司法,重塑关系,不要让受害者承担所有后果,让受害人未来能平和地成长。” 杰西卡·芬内尔指出,大量研究表明,通过这种形式,被害未成年人能够接受道歉,很快恢复正常生活。

作家、战争记者多米尼克·西格多几年前开始关注对女性的暴力。她发现,法国相关研究数据表明,只有4%的强奸采取了报案的方式。被家人性侵的未成年人可能很多年都在孤独中度过,不知道怎么说出这种暴力。“非常有必要制定有效的跨领域预防儿童性虐待的国家政策,应当在未成年人成长早期就教育、告知、鼓励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减少性侵犯事件造成的伤害。”

多米尼克·西格多开展了被性侵未成年人相关调查。有的被调查者告诉她,在被性侵的过程中获得了性高潮,一些性侵者也以此为由辩解自己并未实施侵犯。“要告诉孩子不要因此有负罪感,否则他们无法走出禁区。”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法国最新的有关法律规定,施暴者需佩戴防接近手环,通过移动电子设备监视制止施暴者接近家暴受害人,防止家暴再次发生。此外,撤销施暴者的亲权,孩子不能归施暴者直接抚养。

中方有4位代表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第一办案组主办检察官张寒玉介绍,从家庭暴力中解救儿童,强制报告是关键。今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等九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列举了应当报告的9类情形,并建立制度落实督促和追责机制。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针对儿童暴力案件有望更多进入司法视野。”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妇联主席冯颖霞介绍了家庭暴力干预及受虐儿童保护的宝安实践。《深圳市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和应急处置八条措施》明确实行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员、楼栋长也被纳入强制报告主体。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智慧化调处平台干预处置家庭暴力,纵向深化区、街道、社区三级反家暴阵地建设。截止到今年5月,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宝安区5000多名网格员通过日常巡查发现701宗家暴线索。公安机关发放683份告诫书,人民法院签发6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皑说,任何家庭暴力行为的背后都必然有相应的心理支配。未成年人成为负面情绪的宣泄对象。“应当建立并普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从源头入手消除家庭暴力。”

中华女子学院副教授张荣丽认为,应当从行政和司法层面加大公权力对家内虐童行为的干预。公安机关应加大对虐童行为的关注,规范告诫程序,提升告诫书发放数量;民政部门加快临时庇护场所建设;教育部门面向教职工普及强制报告制度。法院应简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程序,提升签发数量;加大对家暴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判决中增加从业限制或者从业禁止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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