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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刘旭/温肖霞 发自南昌 江西省公安厅与省妇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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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与妇联联合出台通知

对家暴决不允许 不接不处、一推了之

2020/11/17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刘旭/温肖霞 发自南昌 江西省公安厅与省妇联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派出所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针对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知》还明确,公安派出所要筑牢保护妇女儿童的第一道防线,切实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不允许出现因情节轻微就不接不处、一推了之、置之不理的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妇联组织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对于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事)件迅速响应、及时处置,尤其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但从全省情况来看,家庭暴力、邻里矛盾、情感纠纷仍是民转刑案件的主要成因,妇女儿童遭受侵害案件仍时有发生。

为此,《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安派出所均要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并按照《妇女儿童维权站制度》开展工作,工作制度按照统一规格制作标牌,于今年11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通知》明确,公安派出所要筑牢保护妇女儿童的第一道防线,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大走访活动,积极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将涉及妇女儿童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违法犯罪化解于萌芽状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通知》还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危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对严重家暴、性侵未成年人和残疾智障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影响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要迅速组织侦破,依法从严处置。对实施家庭暴力但尚不构成治安处罚的行为,要按照《江西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收集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相关证据,做好相关案件档案管理,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切实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不允许出现因情节轻微就不接不处、一推了之、置之不理的情况。

为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通知》还明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妇联要强化协作,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站的指导。各公安派出所与基层妇联组织要建立沟通协作长效机制,对于较复杂的妇女儿童维权投诉案件,要共同参与案件调处。

随《通知》一起下发的还有作为附件的《妇女儿童维权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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