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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任然 近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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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未保法规定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基层检察官认为——

规定“非常进步” 期待范畴“再扩大”

2020/11/3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任然

近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称新未保法)。该法将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未保法,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在第57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如若违反该规定,则“由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在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周瑞看来,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旅馆业规范化管理

早在今年5月,四川省广元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教育局等十部门召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旅馆业规范化管理,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

谈起送达建议书的背景初衷,周瑞表示,近几年,最高检察院一直在着手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2018年开始,浙江、江苏、广东、江西等地进行了积极探索。“今年1月19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张军检察长特别强调,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这项工作不能等。”

“确实不能等,我们对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数据显示在旅馆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占比达1/4。”周瑞说,他办理的案件中,就有多起这样的案件。其中一起,有三个成年男性将未成年人灌醉后,带到旅馆实施性侵,情节非常恶劣。令周瑞非常遗憾的是,在司法机关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时,发现服务员知道这个入住情况,但未对其进行询问。

不止这一起案件,广元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开展调研,发现部分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工作中存在值班巡查、访客登记、入住人员不得私自留宿他人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在5月20日广元市检察院向公安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后,广元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出动干警270余人,检查全市旅馆430余家,收集各类举报线索60余条,共查处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案件25件,处罚25人,罚款5000余元。

希望未保法有关强制报告范畴“再扩大一些”

“根本问题是,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保护方面相对缺乏,监管还存在漏洞。”周瑞说,以往公安部门对旅馆业的监管,主要是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监督旅馆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如果出现未实名登记的情况,就可以直接依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此前,教师、医生等公职人员未履行报告制度,有相关的监察部门对其进行问责,但像旅馆业这样的私营业主,没有处罚依据。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以及商务部门都表示,很难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下来。”

新未保法对此进行了明确的报告制度及处罚规定,这在周瑞看来,将有效地解决这一“困惑”。

但周瑞希望有关强制报告的规定能再细化一些,将范畴“再扩大一些”,不只是“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而是“出现了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可能性时,比如说发现未成年人醉酒这种异常情况,就有了被侵害的可能性了,这时就应当报告了。这样才更有利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同时,周瑞还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不只是司法部门从司法角度对其进行预防和事后惩戒,他希望包括妇联在内的群团组织等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组织,能关注到旅馆业已成为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高发地,对旅馆业从业人员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和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大家都具备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引导其积极参与进来。

“比如说服务员或者入住旅馆的客人,看到醉酒未成年人被人带进旅馆开房,有时候就是言语询问一下,或者把未成年人拉开等这些小行动,就能阻止一场悲剧的发生。”周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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