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cpaper.cnwomen.com.cn/Img/2020/11/202011028dad46f8e26f45309c6b8b7666397390.jpg
朱炳祥教授的《自我的解释》一书被认为是国内人类学界第一部自我民族志著作。这本民族志回应了国际人类学界的文化决定论、文化个
http://ph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20-11/03/073405.html

等待处理…

开创“文化性-个性-生性”解释模式

——评《自我的解释》

2020/11/2

朱炳祥教授的《自我的解释》一书被认为是国内人类学界第一部自我民族志著作。这本民族志回应了国际人类学界的文化决定论、文化个性观等相关理论,提出了“文化性-个性-生性”的新的构型,这一构型较之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论”的一元型式以及斯皮罗的“文化-个性”的二元型式,强调文化、个性和生性三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解释系统。

■ 崔应令

对于自我民族志,国外已经有了许多探索。朱炳祥教授的《自我的解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一书是国内人类学界第一部自我民族志著作。这本民族志回应了国际人类学界的文化决定论、文化个性观等相关理论,提出了一个新的解释模式。有专家评论这本书具有“开创意义”,作者是“汉语学界稀有的哲学人类学家”,包括《自我的解释》在内的“以《对蹠人》题名的系列作品称得上与西学对话的哲学人类学佳作“。

从“文化模式”到“文化-个性”二维框架

20世纪初,人类学领域就发生了一场关于“先天-后天”的争论,一边是生物学家认为儿童是“遗传倾向的严格的综合体”,另一边是人类学家主张后天的教育而不是先天的因素决定着儿童成为什么样的人。在这一场争论中,博厄斯学派的文化决定论具有很大的影响。本尼迪克特在1934年出版的《文化模式》中说:“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到他能说话时,他就成了自己文化的小小的创造物,而当他长大成人并能参与这种文化的活动时,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每个出生于这个团体的孩子都将与其一起分享它们。”这个“风俗”就是文化模式。本尼迪克特认为:“大多数人被依其文化形式而受到塑造,这是因为他们有着那种与生俱来的巨大的可塑性。面对他们降生其中的社会的模铸力量,他们是柔软可塑的。”米德将这一理论发挥到极致,认为“两性人格差异是由社会文化所致”,而不是由生理特征决定的。

文化模式论无法解释“例外者”之所以产生的原因。对于文化模式论的简单化趋向,另一位美国人类学家斯皮罗在《文化与人性》(1987)一书中进行了质疑,并提出了一种“文化-个性”观。斯皮罗认为,人类行为不具有无限可塑性,跨文化的变化是表层结构,而不是深层结构。斯皮罗发现,这种内在化(获得过程)与其他个性需要冲突。于是他将“个性”的概念引入分析之中,否定个性可以归结为文化,认为人性是种系发生所决定的生物(遗传)特征与社会系统的功能要求相互作用的结果。斯皮罗的理论新增了一个“个性”的维度,他从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的单维框架过渡到了“文化-个性”二维框架。

近年来,美国人类学者流心(刘新)的《自我的他性》(2002年)一书受到关注,他的基本观点是“生成的存在”,即“自我”在文化变化之中成为了“他者”。流心将“自我的结构”定义为“特定历史存在模式所固有的关系体系”。流心的分析模式其实是本尼迪克特文化理论用于时间的分析,其基本逻辑是:因为主体既没有一致性,也没有稳定性,因此在不同的时间内,不同的文化模式便起着决定作用。他对中国人的性格分析,仅仅是文化模式论在当代中国背景下的具体运用。

真正将“自我”作为“己身”进行分析并对“自我”个体特殊性进行解释的,是法国哲学家及人类学家布尔迪厄。他写于2001年、出版于2004年的《自我分析纲要》一书中关于自我的分析,是他的实践理论的延伸。当布尔迪厄将他的反思社会学运用到对自我分析问题上时,他要寻找的是他的“原始配置”。这一“原始配置”,就是他的童年经历与寄宿学校的生活,他的基本逻辑是:他后来的一切学术性格与思想特征都决定于他在少年时代寄宿学校中的生活,童年体验在他对社会世界的态度的形成中产生很大影响。他认为个性的差异是由早年的特殊文化影响所决定的,这显示出布尔迪厄依然具有文化模式决定论的倾向,只不过这种模式不是知识界的那些模式,而是童年生活阶段的那个模式。这仍然是一种文化模式论。

“文化性-个性-生性”的新构型

综上所述,本尼迪克特-斯皮罗-流心-布尔迪厄,形成了文化与个体问题研究的不完整逻辑链条。朱炳祥认为,本尼迪克特、斯皮罗、流心、布尔迪厄的逻辑链条缺乏某种基础性环节,《自我的解释》就是追索这一基础性环节并对“文化”“个性”与这个基础性环节的关系做出一致性解释,从而将这一逻辑链条补充完整。在该书第三章《文化位置》、第四章《个性取向》和第五章《禀赋类型》中,作者以他69年的人生经历,以及69篇日记作为自我研究的对象,对“生性”“个性”与“文化性”的关系进行了再解释。作者认为“自我”具有同一性,“自我”是一个自在的事物,是一个具有生命特征的事物,自在的事物、有生命特征的事物具有同一性。自我在各种不同的文化模式之中具有主体性的选择,这种主体性选择是由个体的禀赋所决定的。因此,个体在文化中的变异是“有限的变异”,而且这种变异总会复归。

作者提出关于生性与文化的关系的基本观点是:生性为本,文化为用。生性是内部信息源,是DNA基因,是基本图式。每一个人都是“一块有纹路的大理石”,这是人的个体的“质”的差异性。生性决定个体文化的选择性的隘口,只有在生性的开口处,文化方能进入。文化虽然可以浸染个体,但这只限于外表,不能及于内质。个体的生性总是不同的,社会文化并不重塑生性,而只是覆盖生性,并力图扭曲生性。然而,这种覆盖与扭曲都是有一定限度的,并且具有时间性、空间性和条件性。而当时间、空间与条件出现了变化,覆盖层可能会被揭去,重新回归到他原先的生性方向。

在这个基础之上,作者提出的“文化性-个性-生性”的新的构型,这一构型较之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论”的一元型式以及斯皮罗的“文化-个性”的二元型式,形成了第三种对于人的解释型式。犹如一棵树一样,文化、个性、生性三者分别表示树冠、树干、树根,“生性之根”通过“个性之干”支撑起巨大的“文化之冠”,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解释系统。

(作者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

上篇:没有了
下篇:《话语如刀:西方知识暴力的历史》
分享到

© 2019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