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10月16日,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标准培训班(一期)在建邺区婚姻登记处顺利开班。南京市民政局、市妇联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民政局业务负责人,各区从事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旨在为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规范化运行“立规矩”。
2014年,在南京市民政局、市妇联指导下,江宁区、鼓楼区民政局试点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新婚辅导和离婚危机干预。2018年,南京市各区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了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当年全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离婚夫妻3884对,2019年服务离婚夫妻4427对,当场劝退率约为65%,对减少冲动离婚、缓解婚姻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南京市标准化学会制定了《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及评价》,提出了较为完整的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规范及评价。比如,要求服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设施设备包括具有计算机、档案柜、配备小桌椅、沙发等,条件允许的可设立等待区;从业条件中要求每个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服务人员应包含咨询师、督导师及志愿者,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名,其中应至少有1名咨询师……南京市妇联副主席魏群介绍:“在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上提出了高于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行业引领性,填补了在江苏省该领域的标准空白。”
培训班上,南京市标准化学会张彩玲老师详细解读了《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及评价》内容及细则,指导大家如何在工作中运用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南京标准化学会常务秘书长、高级工程师赵诺奇就标准评价流程、指标进行了讲解,并与学员互动交流,面对面答疑。
据悉,下一步,市民政、市妇联将在此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修订婚姻家庭辅导室地方标准,推出婚姻家庭辅导室统一的logo和工作牌,继续探索运行整体化、管理标准化的婚姻家庭服务南京模式,更加精准地服务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