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张园园 发自北京 近日,针对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检查验收中发现一些地方存在对保护妇女权益重视不够、政策把握不准、程序不规范,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中侵犯外嫁女权益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下发《关于在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基层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杜绝特殊妇女群体权益“婆家娘家两头空”情况的发生。各市、县(区)农经部门要在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阶段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各项集体资产权益,及时将股权证发放到位,确保已确认为集体成员的农村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股、同股同权、按股分红”,切实保障妇女平等享有成员权利。
《通知》强调,要坚决纠正侵犯妇女合法权益行为。重点审查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合法合理性,及时发现歧视妇女、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条款和内容;深入排查成员身份确认“两头空”问题,检查是否存在出嫁女、大龄未婚女性没有被认定为集体成员的情况;纠正没有仔细核查妇女在婆家娘家是否取得集体成员身份的行为,简单以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或地方陋习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简单以民主决议方式造成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的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成员大会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成员身份确认办法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对“两头空”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要通过调查取证、民主表决、公示公告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妇女依法依规取得集体成员身份,享有集体资产股份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农经部门要主动配合妇联组织检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权益保障情况,重点排查集体成员身份“两头空”、认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