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妇联持续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推动《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顺利出台实施,与公、检、法、司部门联合健全完善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爱帮扶”维权服务模式。
五年来,全区旗县以上妇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万余件,各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万余件,自治区妇联为15名出嫁女解决了20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
自治区妇联锲而不舍推进源头维权,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从性别平等视角出发,发挥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作用,依托评估专家组对反家暴、人口与计生、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土地权益、民法典修编工作建言建议,对66部法律法规政策提出意见建议338条,被采纳70多条,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做出了积极努力。稳健有序推进婚姻家庭矛盾多元化解机制,让家庭更平安、社会更和谐。加强制度建设,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自治区妇联分别与自治区高院、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诉前调解与妇联组织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自治区妇联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的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服务、心理疏导、关爱帮扶”为一体的综合维权服务模式。积极探索维权服务创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得到解决。为深入推进自治区妇联改革,探索实施了“蒲公英”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项目实施以来,自治区妇联累计投入专项经费410万元实施144个蒲公英项目,引领联系了70家社会组织、25个基层社区组织开展维权服务,覆盖全区12个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