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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近日,南京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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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划定统一标准

2020/7/21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近日,南京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服务规范及评价》(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及评价》),这意味着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有了统一标准。据记者了解,自2014年以来,市、区民政局、妇联联手,在11个行政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相继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新婚辅导、离婚危机干预、普法宣传等服务项目,由于缺乏统一的服务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统一的指导,经常造成服务投诉或分歧。

为规范南京市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服务行为,提升婚姻家庭辅导室的服务水平,南京市妇联和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全市各区的婚姻辅导室提出制订统一标准。记者注意到,《服务规范及评价》规定了从事婚姻家庭辅导室的场所、设施设备、从业资质、人员要求以及培训的要求。要求服务人员应具有社工资格、心理咨询师资格、律师资格、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之一,或具备良好的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

《服务规范及评价》还明确,婚姻家庭辅导的内容不仅仅包括离婚调适辅导,还有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在服务方式上,除在辅导室场所内的传统个案服务外,根据标准前瞻性和个性化的原则,增加了上门服务、集中讲座、电话和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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