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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评论员 韩亚聪 一场备受关注的“逆转”,足以将我们维护儿童权益的决心和信心再次提升。广西南宁市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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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样的改判叫好

2019/12/2

□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评论员 韩亚聪

一场备受关注的“逆转”,足以将我们维护儿童权益的决心和信心再次提升。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某村小学教学点校长黄某权强奸、猥亵儿童一案,由一审判处无罪到抗诉、改判,直至今日法院的判决:黄某权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从无罪到判刑12年,我们从中看到了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呵护儿童安全成长的坚定意志。对性侵儿童案件依法加大惩罚力度,就是在为“祖国的花朵”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此前,我们也欣慰地看到,最高检就以某省高级法院对一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儿童一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为由,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并最终改判,并发出“一号检察建议”。

在很大程度上,营造维护儿童权益、严惩侵害儿童犯罪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就要在每一个案件里擦亮法律之剑,见证正义之光,感受社会之暖,在一个一个案件的审判实践中,筑牢司法防线,惩恶扬善,震慑犯罪,这样才能遏制、减少对未成年人的各类侵害,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

这个改判无疑具有示范意义,也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读懂改判背后的含义:保护儿童就是保护人类的未来,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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