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量三社区成立于2001年,社区面积0.4平方公里,居民4980户、12450人。近年来,哈量三社区以“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宗旨,组建社区协商委员会,明确协商主体、细化协商内容、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落实协商成果,协商议事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形成了哈量三社区“356协商议事”工作法。
为了有效落实“356协商议事”工作法,哈量三社区专门组建了社区协商委员会,一批居民信任、本人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且具有协调议事能力的居民当选为社区协商委员会成员。社区协商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凡涉及社区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社区协商委员会具体组织公共事务涉及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
同时,社区健全了“定期例会制度”“协商讨论制度”“分片负责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审议监督制度”等五项社区协商委员会制度,还对社区协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规定,以确保“356协商议事”工作法的落地。
“356协商议事”工作法的具体内容:
“3”即协商议事三个总原则:集体决策原则,凡属社区协商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需集体讨论决定,不能搞“一言堂”;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集中制;一事一议原则,一事一议,提高议事的质量和效率。
“5”即议题筛选确定坚持“五议五不议”:
在议题收集、确定后,经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把关、筛选确定协商内容,交由社区协商委员会协商讨论,坚持做到“五议五不议”。
“五议”即社区公共事务,应该议;社区公共矛盾,应该议;社区公共秩序管理,应该议;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使用,应该议;属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权限内的其他重大事务,应该议。
“五不议”即涉及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不议;上级党委、政府有明确要求、明文规定的事项,不议;须社区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不议;明显带有歧视性、明显不公平的事项,不议;属于个体矛盾、两方纠纷的事项,不议。
“6”即社区协商六步议事法:
一是广开渠道收集议题。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和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民情联系等工作载体,广泛确定议题,收集居民的意见建议,按多数人意见及时提出议题,确定关系居民切身意愿的合理诉求,确保通过上级党委、政府“点题”,社会组织“送题”,协商委员会成员自身“带题”,居民“报题”等多种议题来源形式收集议题。
二是筛选确定议题。议题收集后,经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把关审核,凡提出情况属实、符合大多数人员意愿的合理诉求,原则上确定为协商议题,交由社区协商委员会协商、讨论。
三是初拟方案。社区协商委员会根据协商议题明确协商主体,确定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协商形式以及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前拟定协商方案,收集协商资料。将协商方案报经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通知参加协商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支持其就协商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同时在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做好会议准备。
四是召开会议。由召集人组织与会人员围绕协商议题广泛交流、自由辩论、达成共识,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与人员的话语权,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成员平等议事协商达成共识后,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多种方式,形成最终决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会议可充分讨论但暂不表决,待条件成熟后再提交协商。
五是社区“两委”督促抓落实。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始终与社区协商委员会紧密联系,对需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的事项及时组织相关责任人和有关单位实施落实,并将落实进度及时张贴公示,方便居民知情监督。如遇需要地方政府落实承办的协商事项,及时报请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六是协商成果及时通报备案。协商成果落实后,社区协商委员会将协商成果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利益相关方进行通报;利用公开栏等平台对协商成果进行公示,接受社区居民监督,使每位社区居民都能感受到协商成效。同时,将协商成果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备案、归档。
(周喆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