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丁秀伟
□ 朱丽叶
夫妻感情不和、家暴、出轨等问题导致婚姻亮起红灯,该找谁调解?家庭遭遇赡养、抚养、继承、财产等复杂纠纷该如何解决?对此,上海市长宁区妇联不断探索创新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今年3月,长宁区妇联联合区政法委、法院、民政、司法等部门成立长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宁区婚调委)。通过建立多方协作机制织密妇女儿童维权“安全网”,提升妇女儿童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你,多次帮我们调解矛盾,现在我们俩人的意见达成一致了。”姚阿婆握着长宁区婚调委调解员姚雅萍的手告诉她,自己已经同意和张老伯离婚,尽管不再是夫妻,但是遇到难处会互相帮助。
“这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例。”姚雅萍说,今年75岁的姚阿婆与74岁的张老伯是夫妻。婚前未经深入了解,仅恋爱半年就于1977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1982年夫妻俩领养一女。由于二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性格不合,领养女儿后又因为教育观念不同经常争吵,于是,2011年俩人开始分居生活。2015年开始张老伯陆续5次向法院起诉、上诉要求离婚,但都因为姚阿婆不同意离婚而被驳回。
“虽然张老伯与姚阿婆没有离婚,但他们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已经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张老伯甚至因为想离婚而产生了轻生念头。”姚雅萍说。在了解了两位老人的情况后,自己没有强求、刻意进行干预,而是适当进行调解。“双方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姚阿婆的思想比较封建守旧,认为离婚会被邻居笑话。”姚雅萍主动帮助老人分析利弊,讲解法律条例,经过反复的疏导劝解,姚阿婆终于想通了,与其俩人互相伤害,不如趁早分开。于是两位老人很快在财产和房屋分割上意见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各自安度晚年。
“我觉得不是每段婚姻都‘劝和不劝离’,而是需要‘对症下药’。老年人的离婚纠纷,需要我们加倍耐心、细心的疏导工作及法制宣传,改变他们的封建思想,帮助他们消除层层顾虑,从痛苦的婚姻中解脱出来,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姚雅萍说。
这是长宁区婚调委参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的缩影。通过案件调解,为有需求的婚姻家庭纠纷双方开展司法人民调解,直接参与法院家事案件诉讼中的人民调解的主导作用。必要时,调解员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争议,适时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做当事人的说服和教育工作,促使当事人尽早达成协议。
“今年长宁婚调项目案源以区法院委托的诉中复杂家事案件为主、以三级妇联组织移送的疑难婚姻家庭纠纷为辅。”长宁区婚调委项目负责人赵扬扣介绍,长宁区婚调委创新性的接受诉中案件委托调解,尤其是将涉及离婚、抚养、析产等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家事纠纷作为今年项目的侧重点。
“目前我们有6名专职调解员,他们都具有丰富的审判、辅助审判、人民调解的工作经验。其中一名驻长宁区法院民庭的调解员,是从长宁区法院退休的高级法官。”赵扬扣说,婚调项目运行以来,很受群众欢迎。短短几个月,无论是专窗接待,还是化解纠纷结案,都获得了妇女群众发自内心的点赞,不少群众在调解后赠送调解员锦旗,有些还主动要求与调解员互加微信,保持联系。
在长宁区婚调委调解员孟祥芝看来,做好调解工作,首先要做的就是耐心听当事人的倾诉。“调解员的态度及行为规范对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如果你很诚恳地听他诉说,双方当事人会对调解员产生信任感,并乐于接受你的调解意见。”孟祥芝说,在调解过程中应怀有一颗公平正直的心,把自己置身于当事人的地位去思考,对于当事人有错误的地方一定要指出来,并善意地进行指导,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据了解,截至6月底,上海市长宁区婚调委通过专业调解员对婚姻家庭矛盾进行调解,免费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心理疏导、婚姻危机干预等咨询指导,成功调解疑难结案52个(调解协议书52份,涉案金额5443多万元),完成全年指标率为34.7%;专窗接待了500多人次,直接受益人数400多人,间接受益6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