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元甲》《陈真》以及《西游记》《封神演义》之类耳熟能详的故事,拼凑成了我的整个童年。
如今,很多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翻两页书,都要拍张照片发个朋友圈,用书籍中的字句展示自己的修养。这种公告的姿态和收获点赞所带来的愉悦,与小时候翻阅书本时的虔诚,以及历经波折之后收获新书时脸上露出的笑容显然已没办法相提并论。
■ 杜华辉
偶然翻开一本书,顺着字里行间遥望,便能想起很多年少时关于读书的事情来。
我的读书习惯是我父亲培养起来的,虽然他自己并不怎么读书——听说他上学的时候总喜欢逃课,躲在镇上卖羊肉的铁锅后面,一边嗅着肉香一边烤着火,和一帮同龄孩子在抽烟。但他对我的教育,在早年的农村,已经算是很先进了。
我父亲是个画匠。在我小时候,人们都还在村子方圆十里内打转的时候,他已经凭借手艺走南闯北。每次从外面回来,他都带着山上的野果和城里的零食,当然,包里也总会藏着几本连环画。那时候,《大刀王五》《霍元甲》《陈真》以及《西游记》《封神演义》之类耳熟能详的故事,拼凑成了我的整个童年。甚至还有那个年代比较著名的日剧《阿信》和一些外国文学名著,我也是通过连环画来了解的。
开始识字之后,我便开始看《故事会》以及《岐山县民间传说》之类的文本了。刚开始,一篇故事里只认识几个字。每次都缠着大人给我讲读。慢慢地,积累的汉字越来越多。母亲便开始教我查字典的方法。遇到一个不认识的汉字,先去查字典,然后在上面标注拼音,再记住这个字的意思。西北偏远农村,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每晚看完两集电视剧之后,我便与母亲一起沉浸在查字典识汉字的乐趣之中。因此,我的童年时代,在识字方面,超前于很多同龄孩子。
父亲每年出去的次数有限,因此,那些书被我读了又读,以至于很多故事可以烂熟于心。那时候我们家还是老房子。坐北朝南两间上房和一条通往后院的走廊。走廊上面用木板吊顶,人在木板下面行走,木板上面放着农具和我叔叔上学时的书籍。寂静的午后,我趁家里没人,扶了梯子爬上顶棚,从一大袋书里面掏出几本,那是我叔叔以前用的数理化课本和习题集,再掏,依然是理科教辅。直到翻到语文课本,我才肯罢休。那时候总觉得,那些枯燥的数字和神秘的符号代表的意思不如一篇文章讲述的事情有趣。当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阅读材料时,我便把手伸向了外婆家。
那时,我的两个舅舅都还在读高中。每次回家前,我都先去舅舅房间里,把他们的语文课本以及装订成册的《语文报》偷偷塞进衣襟下面,贴着肚皮插进裤腰里。一听到我妈和我外婆告别,我就像是在百米赛跑听到了鸣枪声一般,闷着头便往出跑。外婆在后面有所察觉,大声喊:“你裤裆里塞着啥?”。然而我并不理会。就怕一不留神被抓住,那些被我视为珍宝的阅读材料就会被她们缴获。一边跑,裤裆里的书一边往下掉,小孩子怎么可能跑得过大人。被抓住,便只好躺在地上一边打滚一边哭。以如此无赖的手段,迫使大人们妥协。现在,我以文为生,也算没有辱没幼时自己对文字的一片热忱。
我是小学四年级开始读长篇小说的。我读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雾血黑船》,署名古龙。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本书并非古龙的作品。那些年,我们读到很多署名“古龙”“占龙”“吉龙”的武侠小说,基本上都是仿冒古龙的。但那时候不懂这些,作为启蒙读物,这些书对我来说甘之如饴。
那时候,我每天上下学都跟在五六年级的孩子后面,听他们讨论武侠小说的情节,以及从母亲夹鞋样儿的书里读来的故事,只觉得文字的世界里流光溢彩。那些比我年长的孩子虽然已经开始读小说了,但那时的农村书籍贫乏,我的那些《故事会》对他们来说,依然很有吸引力。从那时候起,交换读书便在孩子们中间流行起来。
很多书籍,在村里孩子手里转一遍之后,基本上便没有吸引力了,因此,很容易便会闹书荒。那时候,我们镇上只有一家照相馆在卖书。但那种长篇小说标价太贵,是我们这些小孩负担不起的;只有等到庙会的时候,偶遇售卖《故事会》之类杂志的小书摊,才会有新书买进。小学时候的庙会,家人一般给孩子两块钱便足够了。在那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大多数孩子都沉迷于食物,但我每次都会在庙会的书摊上全部买成书。即便如此,每年依然有很长一段时间会沉浸在书荒的饥饿之中。
后来,我上了初中,随着生源范围的扩大,交换书籍的群体又注入许多新鲜血液。《故事会》之类的杂志已经不能满足我们的阅读需求了,以长篇小说为主的阅读时代来临。
长篇小说动辄上中下三本,所需资金数额庞大。为了购买书籍,我便批发了“唐僧肉”“杏肉”“酸梅粉”之类的小零食在同学之间售卖。暑假,我也曾跟着村里年龄比较大的孩子一起,骑着自行车,车后载着一只大木头箱子,去批发冰棍雪糕来卖。以此牟利,便能多买很多课外读物。
我转学到岐山县城读书后,县城的十字路口便是新华书店。每天午饭后,我就早早从家里出来,站在书店里翻阅各种书籍。有时候,看书入神了,店员已经踱着步子到了身后。“不买的话就放下,别看了。”在店员的呵斥声里,我在心里记下页码,然后红着脸窘迫离开。等着店员去别处了,又偷偷回来,蹲在地上继续看。几次三番,和店员像是熟识了起来,他们也不再赶我了。
虽然可以在书店蹭读,但我依然渴望拥有自己的书籍。后来,我在高中时代,利用暑假,在建筑工地打过工,当过送奶工,也给小学、初中的孩子当过家教。其中许多工钱便花在了那个书店。
如今,很多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翻两页书,都要拍张照片发个朋友圈,用书籍中的字句展示自己的修养。这种公告的姿态和收获点赞所带来的愉悦,与小时候翻阅书本时的虔诚,以及历经波折之后收获新书时脸上露出的笑容显然已没办法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