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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 评论员 莫兰 牵动社会关注的深圳被高空坠窗砸伤男童于16日不幸离世,这一悲剧为亲人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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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用法律“网”住高空坠物

2019/6/18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

评论员 莫兰

牵动社会关注的深圳被高空坠窗砸伤男童于16日不幸离世,这一悲剧为亲人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恸,也激起了公众的强烈呼声,要求彻底整治“悬在城市头顶的痛”。

近年来,随着高楼愈加鳞次栉比,高空坠物致人伤亡事件增多。“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来”已够不幸,更闹心的是在此类事件中往往存在调查取证难、肇事者身份确定难、法院判决执行难等问题,导致追责和赔偿扯皮,甚至陷入死局,成为治理这一痼疾最大的难点。

高空坠物关涉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公共安全隐患和社会痛点,无可回避。欲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切中肯綮,要用法律“网”住高空坠物。在这方面,我国有法可依——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都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安徽、重庆、成都等多起“无主”此类案件均据此判定由多位可能侵权人共同担责。尽管这种“一人肇事,全楼担责”的“连坐式”补偿尚存争议,但它确实体现了提醒相关责任人履行预防义务和救济被侵权人的双重功能。

当然,要彻底解决高空坠物问题,还应进一步探讨完善法律法规,比如将其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加以规制,又或者根据危害严重程度、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区别判定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等等。除以立法手段震慑外,还应通过技术手段防范隐患,提高监督和侦破能力,守住城市文明的底线和生命线,让横祸不再“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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