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cpaper.cnwomen.com.cn/Img/2019/5/pc20190523df6b0c9d30b94fc78de91eb2e0382a5f.jpg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5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http://ph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9-05/23/059980.html

等待处理…

最高检首次发布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件

虚假诉讼逐步扩展到离婚析产纠纷等领域

2019/5/2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5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打击虚假诉讼 共筑司法诚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数量仍然处于高发阶段,类型集中于涉财型纠纷。从民间借贷为主,逐步扩展到房地产纠纷、离婚析产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以及保险理赔、仲裁、公证等领域。

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案件5455件,其中提出抗诉114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86件,提出检察建议1529件,移送犯罪线索497件。“检察机关在防范打击虚假诉讼中的作用日益彰显,取得了一定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说。

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是检察机关查办的5件民事虚假诉讼。据介绍,这是最高检近年来第一次发布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厅长元明介绍,虚假诉讼主体之间通常具有特殊利益关系。虚假诉讼行为人一般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造假能力。个别律师充当司法掮客,“勾兑”当事人和承办法官,有的法官收受当事人贿赂后,充当虚假诉讼的“保护伞”。

“近年来,虚假诉讼在民商事审判多领域频发,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权属纠纷、离婚涉财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几类。”元明说,其中,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事实简单,合同履行的路线短促,成诉的证据要求低,致使民间借贷纠纷成为虚假诉讼的“重灾区”。

“目前,我们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都是法院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我们是事后监督。”张雪樵说,比检察机关更有经验或者更有机会来防范虚假诉讼案件的应该是在审判一线的审判工作人员。我们要通过监督促使有关司法人员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识别和预防。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通过工作机制建立,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办好案件。

上篇: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下篇:进口药加税?关税重叠加征?别慌,都是谣言
分享到

© 2019 中国妇女报
ICP备:京ICP备05037313号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