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江西省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从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缓解“看病贵”问题。意见还提出,对垄断原料市场和推高药价导致药品短缺,涉嫌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大惩处力度。此外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医师采取约谈、公示、通报批评等措施。
意见提出,新一轮医改以来,江西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完全适应临床基本用药需求、基本药物配备和优先使用不到位、供应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在保障药品供应上,意见明确,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新药和首仿药研发、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引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推动优势企业建设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增强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充分考虑药品的特殊商品属性,发挥政府主导、市场调控的作用,坚持集中采购方向,落实药品分类采购,引导形成合理价格,科学合理组织集中采购工作,满足基本医疗需求。加强药品采购配送行为监管,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落实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对不能按期、按量履行合同以及因企业原因造成用药短缺的,追究涉事企业违约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列入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加强短缺预警应对。对垄断原料市场和推高药价导致药品短缺,涉嫌构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大惩处力度。
意见还提出,医疗机构要制定院内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发挥医院药师的用药指导和审核监督作用,将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处方点评的重点内容,对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基本药物的医师采取约谈、公示、通报批评等措施。鼓励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与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将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此外,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抗艾滋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基本药物,加大政府投入,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将基本药物制度与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有机结合,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通过医疗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补助等资金来源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患者药费支出,增强群众获得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