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离婚对数与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再婚人数与再婚率也逐年上涨。究竟哪些人更容易再婚?究竟哪些因素影响了人们的再婚行为?
■ 伍亦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与西方文化的不断渗入,人们的婚恋观、家庭观发生了剧烈变迁。夫妻间观念和行为的冲突增加了婚姻失败的风险。民政部官方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离婚对数与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与离婚趋势相对应,再婚人数与再婚率也逐年上涨。然而,即使离婚和再婚的人数不断上升,再婚机会却只有一部分人能够实现。那么究竟哪些人更容易再婚?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什么?
本文尝试从“社会人”假设出发,探索在现代中国社会结构中,影响个体再婚机会的社会链接,探讨三种不同的社会链接类型: 家庭关系网、朋友关系网和工作关系网对再婚机会的影响,并考察其影响的性别差异和城乡差异。
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 2010年数据中有过婚姻史的群体进行调查,我们发现:
第一、总体而言,家庭关系网络增加了个体的再婚机会。家庭规模和来往亲戚规模的增大提高了个体的再婚可能。即便是再婚,中国人依旧受到原生家庭及家族的重要影响。孩子对个体再婚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初婚离婚时孩子的数量越多,个体再婚可能性越大;孩子的年龄越小,个体再婚可能性越大。独自抚育孩子带来的生活压力加速了个体尤其是女性进入下一段婚姻的进程。
第二、不同于初婚,父母健在降低了子女的再婚机会。这一现象从反面反映婚姻的经济功能——男女双方分工合作共同应对生存压力。但是,由于中国家长对子女的无限责任制,父母健在部分地承担了子女抚养孩子等经济压力,反而延缓了子女的再婚进程。这一点也表明了家庭是个体行为重要的支持和保障系统。
第三、朋友关系网络延缓了中国人的再婚进程。与朋友的交往时间越长,再婚可能性越小。一个可能的解释是,人们倾向于与自己价值观和其他社会属性类似的人交往。因此,来往频繁的朋友群体可能具有某些属性上的同质性,包括离异状态。与朋友过多的交往反而会影响与潜在配偶的交往,且朋友群体提供的社会支持和心理支持给个体一定的慰藉,延缓了再婚进程。但这只是一个猜想,需要后续研究的科学验证。
第四、工作关系网络提高了个体的再婚机会。工作环境提供给人们一个不同于家庭和朋友的社会交往圈,交往圈里的不同社会成员对个体产生了不同于朋友与家庭成员的影响。同时,成年人大部分时间投入于工作,反过来又会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再婚一般发生在中年以后,因此,工作关系网络对于个体再婚行为的影响非常重要。
第四、不同社会链接对个体再婚机会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家庭对个体再婚影响的性别差异主要表现在父母与孩子两个方面。父母健在对女性再婚的影响高于男性,父母健在的女性再婚可能性更低。中国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加上劳动力市场上女性的弱势地位,使得女性在离婚后会遭遇更大的生活压力和风险。如果父母健在,其提供的帮助将会延缓女性因生活压力而进入下一段婚姻。父母健在对离婚者的影响大多是提供精神支持、经济支持及生活扶持,这一点对于女性的重要性高于男性,并因此延缓了女性的再婚时间。初婚离婚时孩子数量对女性的影响高于男性。孩子的数量越多,女性的再婚可能性越高。工作经历对男性再婚的影响高于女性。
第五、相对于农村人口,家庭和朋友这两类社会链接系统对城市人口再婚机会的影响更大。中国户籍制度对城乡二元区隔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包括人们的再婚行为。具体表现在: 城市人再婚可能性高于农村人。相对于农村人口,城市人口社会关系网络构成的异质性更强,相应的,也拥有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源。所以,异质性高的社会关系网络增加了个体寻找潜在配偶的可能性。同时,尽管近二十年来大多数农村青年、中年背井离乡来到城市谋生,但并未真正融入城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社会交往的区隔性。农村人口来到城市,陌生的环境促使他们与老乡、亲戚交往的密切,以抵御在城市中遇到的各种风险,也由于不同社会阶层拥有不同的居住区域、生活环境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农村人很难与城市人,尤其是拥有各类社会资源的城市人建立社会交往圈,所有农村人高同质性的社会链接未因进城务工而改变。
综上所述,我们从结构性视角出发,认为个体的再婚行为不仅具有理性的一面,也具有社会性特征,即受到宏观社会历史结构的影响。再婚,属于一次社会行动,背后牵引着文化规范的形塑、时代属性的约束和社会政策的指引,通过我们每天面对的 “社会”传达给个体,最后转化为个体自身意志并通过行动表达。通过运用社会链接这一概念工具,我们发现了变迁中的中国社会关系结构中的“变”与“不变”: 不变的是,家庭依旧处于“差序格局”的中心地位,是影响个体再婚机会的重要链接; 变的是工作和朋友关系网络日益成为我们重要的社会链接系统,影响着我们的再婚机会。本文的局限性在于,尽管父母和朋友因素反映对个体再婚机会的负向作用,但是缺乏明确的原因加以解释和证明,这一现象背后的作用机制有待更为详尽的发现和证明。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