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评论员 莫兰
犯罪时未达刑责法定年龄的“问题少年”该何去何从,一直备受公众关注。湖南沅江杀母的12岁男孩吴某康回归学校受阻后,于日前被送往长沙一家工读学校,接受为期3年的管束教育。湖南衡南的一名未成年罪犯罗某也或将接受类似教育。由此,曾经为解决此类问题而推行的工读教育回归人们的视野。
许多人对工读教育的第一认知来自1985年播出的电视剧《寻找回来的世界》。事实上,我国工读教育起源于20 世纪50年代,是对有违法行为和品行偏常的未成年人进行挽救教育的一种教育机构。进入20 世纪90 年代后,工读学校面临发展困境,招生困难,数量减少,规模缩小。
长期以来,舆论对工读学校的存废也有所争议。支持者认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但不能简单地重返校园,必须得到专门的犯罪矫正,而普通学校无法提供这项功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均认为,把“问题少年”送进工读学校矫治是出路之一。而在反对者看来,“问题少年”聚在一起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社会对工读学校的偏见也会引发心理问题,没有排斥、没有歧视、没有分类的全纳教育才是出路。
与争议并行的是,我国工读教育正在稳定发展。近年来,各地均加大工读学校建设力度,推动历时63年的工读教育再发展,贵州、上海等地工读学校数量明显增加。
考虑到人们对工读学校被污名化、工读学生被标签化的担忧,工读教育逐渐呈现出“去工读化”趋势,通过更名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模式改为“正规中学课程+心理矫治”等措施,尽力扭转“工读学校=问题学校”的偏见,营造“心灵医院”的形象。
其实,对于工读学校这样的“心灵医院”,应该辩证看待。在目前全纳教育尚不够完善的现实条件下,工读教育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
当然,更重要的是,研究和探索建立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矫正社会生态系统,包括学校、家庭、社区、司法机构等多个环节都应是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多方协作,共同发力,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患于未然,胜于亡羊补牢,在上游筑堤修坝的预防,远比下游抗洪抢险的惩治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