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英锋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浙江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1月16日澎湃新闻、央视网)
马路上看手机或玩手机的“低头族”越来越多了,“低头族”也成了斑马线或十字路口的一道“危险风景”。近年来,“低头族”已经在各地引发了大量交通事故,制造了一起又一起悲剧。1月11日,记者从四川遂宁交警部门获悉,在2018年,遂宁市因玩儿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有200余起,160余人受伤,2人死亡。(1月14日遂宁新闻网)“低头族”影响交通秩序,妨碍交通安全,给行为人本人以及他人都带来了事故风险,堪称一种新的交通隐患。
过马路时玩儿手机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涉嫌违法。行人过马路时不仅不能闯红灯,还不能妨碍道路通行安全,且须承担必要的观察注意责任。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第七十四条:行人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第七十五条: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马路上的“低头族”难以或根本就无法尽到“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的义务,属于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作为设区市,温州市有地方立法权,《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上位法的范畴内对马路上的“低头族”设定罚则,在法律依据和效力来源上没有问题。“低头族罚单”是对过马路玩儿手机行为的一种负面的法律评价,划清了“法律斑马线”。
处罚“低头族”也有他山之石可以借鉴,2017年7月,美国夏威夷州的檀香山市就通过法案,禁止行人过马路时看手机,违者罚款。初犯将面临最高35美元罚款,一年内再犯将处以最高75美元罚款;如果第三次不遵守,罚款额度最高达99美元。新泽西州利堡镇2012年就通过类似法案,违者面临85美元罚款。美国州长公路安全协会认为,走路或开车时玩儿手机是“行人及司机分散注意力的常见源头”,是行人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之一。显然,国内外处罚“低头族”有共同的原因和法理基础。
处罚不是目的,处罚的本质是为了教育预防,为了减少“低头族”。交警面对马路上的“低头族”不能过于依赖罚单,即不能一味开罚单,而是应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除了开罚单,交警还可通过设置提示牌、广播语音提示、现场引导以及配置地面斑马线红绿灯等方式对行人进行教育、规范,帮助行人培养良好的习惯,守住文明底线和法律底线。这样的教育管理方式更易被行人接受,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