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罗纳德·希姆金斯 何桂娟
社会性别是身份的一个基本方面。本文认为,在圣经中的以色列,丈夫是居于主导地位的统治成员,因其拥有生殖所必需的精子,女人则依靠他的精子来完成她的主要社会作用。然而,在其他社会关系中,男人或女人可能视乎情况担任不同的性别角色,从而导致多种性别模糊性。在此情况下,他们的表现同性别预期背道而驰,或者他们以同性别预期相反的方式被对待,例如,在同亚卫的关系上,以色列男人总是担当从属的女性角色,在这个性别化的关系中,亚卫拥有一切权力,以色列则完全依附于他,因此,亚卫这位完美至上的男性,可以视以色列的男人为他的妻子。
来源:《圣经文学研究》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