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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传统父权思维,倡导新时代性别新风尚

——对传统五服制度的性别分析

2019/1/14

阅读提示

改变女性的不利地位,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打破父权文化的男性中心主义。本文作者对传统五服制度进行了性别分析,认为五服制度仅是一种象征符号,并不能从血缘上证明其身份的归属。五服制度产生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城镇化日益发展的新时代,旧的亲属关系及其影响越来越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的亲属关系进行改造,提倡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风尚。

■ 焦杰

2018年是性别话题备受关注的一年。在几起针对女性的恶意行为中,除了法律的疏漏和相关部门管理不力外,传统的父权思维在其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要改变女性的不利地位,必须从思想根源上打破男尊女卑的思想传统,打破父权文化的男性中心主义。

五服亲属制度是一种双标原则,血缘关系并不是决定因素

在中国传统父权文化中,对国人思维方式影响最大的是五服亲属制度。家族的传承、血缘的联系都与五服制度紧紧缠绕在一起。五服制度本是丧服制度,生者要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为死者服不同等级的丧服。通过丧服的等级,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就体现出来。但是五服制度却是以父姓为中心的,为父姓五服之内的亲属都要服丧,为母姓亲属却只服两服以内。两者相比,为父党亲属服丧范围不但很宽而且服丧等级很重,为母党服丧的范围不仅极窄而且不像为父党那样严格按照血缘的远近来区别。

父党和母党是人类社会两大亲属关系,它是男女两性通过一代一代的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从生物学的角度讲,父系和母系与其子孙后代血缘关系的远近是不分轩轾的,无论传下多少代,双方血缘的递减是一致的。换句话说,每一个个体都是父系和母系血缘关系融合的产物。按照五服亲尽的原则,五服以后的个体既不属于父系所有,也不属于母系所有。但根据五服制度,父系亲属五服之内都是一家人,母系亲属只有两服以内才是亲属。

显然,传统五服制度产生并非完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而是一种双标原则:对父系,亲属关系按血缘划分远近,五服亲尽;对母系,只有两服以内是亲属。这是一种集生物学与社会学的双重需求而建立的亲属制度,其目的是排斥母系亲属关系。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社会里,婚姻既是亲属关系不可或缺的缔造者,也是亲属关系可能的破坏者。“利内”而不能“利外”就成为五服制度的基本原则,如此这般,既能充分利用婚姻来扩大亲属关系,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阻绝婚姻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五服制度排斥母党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排除了母系的子孙丧服。

虽然丧服制度只是种文化现象,五服制度只是种亲属制度,但它的影响却是深刻且深远的。丧服制度以丧服为象征符号建立了亲属关系体系,五服制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立了父系为核心的亲属关系原则。从历史和现实来看,五服制度的目的完全达到了。生育的性别偏好、男尊女卑的性别等级、男优女劣的哲学观念都与此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实现性别平等,除了加强立法以反对针对女性的歧视之外,打破父权文化观念,改变传统思维方式,也是非常必要的。

建立新的亲属关系,提倡新时代性别新风尚

五服制度产生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业社会里发挥了稳定社会、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的重要作用。但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城镇化日益发展的新时代,传统农业社会已经渐趋没落,旧的亲属关系及其影响越来越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因此,有必要对传统的亲属关系进行改造,提倡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风尚。

首先,需要改变五服制度的亲属关系,摒弃双标原则,建立以父系和母系为核心的亲属关系。五服制度建立于西周,是周公制礼作乐的产物。以古鉴今,我们国家和政府也有必要以立法的形式对传统亲属制度进行改造,不论父党和母党,五服之内皆亲属,不论父系子孙和母系子女都是合法的继承人,都有继承血缘、姓氏和财产的权利。事实上,在当代社会,随着社会流动的频繁,随着出生率的降低,以及妇女就业的发展,亲属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城镇地区,个体家庭与母党的关系更为亲近,至少不再像过去那样以父党为主;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观念对人的影响越来越小,越来越多的家庭趋向于生育女儿。因此,国家立法推动亲属制度的改革是有着充分的社会基础的。

其次,改变男娶女嫁为主流的婚姻方式,鼓励从夫居和从妻居并行。男娶女嫁的婚姻方式是父权文化的产物,更是构建五服制度的基础,经周公制礼作乐而制度化。这种婚姻方式一改母系氏族时代的走访婚和从妻居,通过控制妻子的身体实现对子女血缘归属的确定。这种婚姻制度比较适应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但在当代社会已经受到很大的冲击。事实上,不论城市还是农村,新婚的个体家庭大都独立门户,男娶女嫁只是种形式而表现在婚礼的筹备和子女的姓氏上。国家应该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倡导,从夫居也好,从妻居也好,政治经济权利一律平等,逐渐扭转乡规民约中不利于女性的看法。

再次,需要改变的是一些与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有关的亲属称谓。传统的亲属称谓严格按照父党和母党来区别。爷爷对外公,奶奶对外婆,叔叔对舅舅,姑妈对姨妈,孙子对外孙,一内一外,亲疏远近一目了然。个体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自觉不自觉地习得了对父系和母系亲属关系的认同,从而也影响了其思维模式。因此要打破父权文化,改变亲属关系的称谓也很重要。除了外公、外婆、外孙以外,最需要改变的还有一个“赘婿”的称谓。“赘婿”是对就婚于女家男子的称谓。在古代,赘的本意是以物质钱,以子质钱也称为赘。因贫穷而卖给富家做奴婢的孩子通称“赘子”,赘子长大成人,主家为之配妻则谓之“赘婿”。所以,“赘婿”本身就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词语。所以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尚,改变男娶女嫁为主流的传统婚姻方式,称谓的改变也非常重要。

五服制度仅是一种象征符号,姓氏只是种身份认同,并不能从血缘上证明其身份的归属。每个个体都是父系和母亲血缘的融合体,传承的是父系和母系双方的基因。姓甚名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平等的,不论男女,都应该享有生而为人而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都应该享有做人的尊严。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男性,同样也离不开女性,两性之间要互相尊重,彼此合作,共同造就美好生活。

(作者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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