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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与史学:概念之争与方法之辩

——中外女学者分享“我与女性史研究”

2018/10/23

阅读提示

10月15日,“我与女性史研究”座谈会在北京大学举行,与会嘉宾分享了其进入女性史研究领域的经历,并围绕“女性是研究对象还是研究路径”“女性史与性别史概念的辨析”“性别意识的产生”,以及“女性研究的两性书写”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与会者提出应将“女性”作为观察历史或现实问题的窗口;挤进学术圈的女性学者应当肩负起“发声”的责任,以期突破长期以来“突出者,乃男性也”的固有认知等观点。

■ 蔡洁

10月15日,来自华盛顿大学的伊沛霞教授(Patricia Ebrey),中国台湾成功大学的刘静贞教授,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邓小南教授、李志生教授,以及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佟新教授,在北京大学静园出席了主题为“我与女性史研究”的座谈会。与会学者不仅分享了她们进入女性史研究领域的经历,而且围绕“女性是‘研究对象’还是‘研究路径’”“‘女性史’与‘性别史’概念的辨析”“性别意识的产生”,以及“女性研究的两性书写”等问题展开了交流与讨论。

走进女性史研究领域

论坛上,伊佩霞首先分享了她对性别研究认识的转变过程,及这种转变对其研究取向的影响。她谈到,在中学时期对于性别差异的认知主要来源于母辈的经历,即多数女性按照社会内设的性别规范行事,活动多局限于家庭场域;本科学习期间正逢美国女性主义运动如火如荼之际,这促使她开始思考为何女性常被排斥在诸多唯有男性可居的职位之外;进入研究生阶段后,所在学术机构仅有的一位女性学者,不仅被称为“女士”而非拥有与男性学者相同的“教授”称呼,而且发展空间受到了限制,这使她萌生了“女性须足够优秀”的信念。当时女性史的研究尚未得到欧美学者的重视,伊佩霞却对“家庭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且将此定为博士论文的选题。随后,经过赴中国台湾、香港的访学和调研,基于宋代家庭史史料较为丰富的考虑,伊佩霞正式走进了宋代女性与婚姻史的研究领域。

刘静贞阐述了在求学生涯中多次“为认识女性而研究男性”的经历。刘静贞指出,在硕士论文写作之际,虽选择了以女性人物作为研究对象,但仅是将之作为“人”去看待,尚未加入“性别”的视角;博士期间,本欲探讨与北宋太后相关的论题,却发现太后的生存境遇与皇帝的决策和制度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遂转而先行研究后者;随之,在探讨与社会生活相关的论题时,也曾对史料所呈现的究竟是女性“现实的社会生活”,抑或是士大夫眼中“理想的女性形象”这一问题,产生了困惑。

李志生介绍了北京大学搭建的性别研究平台,以及与会的诸位前辈对她进入女性史研究领域的影响。李志生表示,20世纪80年代末,北京大学成立了“中外妇女问题研究中心”。为利用这一得天独厚的平台,导师直接指定她将女性史作为博士论文的选题,李志生遂展开了其从社会史角度切入对唐代婚姻问题的研究。

“女性史”与“性别史”之辨

在应将“女性”视为“研究对象”,抑或“研究路经”,即作为观察历史或现实问题的一个窗口这一问题上,刘静贞更强调后者。她认为,探求女性的生命历程,恰为研究历史人物在其所处的时空中,如何面对和解决生活及现实诸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因其背后不仅牵连着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与理念规范,同时也缀接着与之近距离的具体人际关系。至于何种个案能够成为具有价值的研究对象,李志生教授指出,中国古代日常生活史的研究多关注贵族阶层的女性,而对于庶族的女性群体则鲜有涉及,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研究价值?对此,刘静贞认为,关键在于如何看待贵族与庶族女性的日常生活之间的差异。其中,出类拔萃者固然反映了社会思潮与思想观念,但普通女性在社会运行中的生存境遇也是不可忽视的对象,这缘于她们不仅展示了平凡而真实的面貌,同时也是社会多元而复杂生态的呈现;至于个案之于整体研究的意义,取决于其所选择的个案在同一历史时空中具有多大程度的代表性。

李志生表示,社会生活史中的女性问题,究竟纯粹是女性专属的历史,还是应当有男性角色的参与?换言之,这关涉到采用“女性史”抑或“性别史”两种研究理念的命题。对此,邓小南强调,这两个概念所提供的视角,对于女性问题的研究具有同等的意义:若单纯考察女性一方,而不探究与之相关的男性问题,则难以深入剖析“女性的叙述”背后蕴藏的内涵;但若不注重区分性别差异,那么将与考察普遍性历史问题无异,这无疑将背离女性史研究的初衷,故而在关注两性之余还应更侧重于女性视角。刘静贞指出,与“女性史”相比,“性别史”更注重对两性概念的强调,其意义在于促使研究者思考“人与人的差别”以及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性别意识的产生与性别书写

女性形象在古代图像等媒介中的展示,是否意味着性别意识的产生?围绕这一问题,邓小南指出,“女性形象”在图像上展示可追溯至先秦时期,但“性别意识”的觉醒是一个现代的概念,两者不应混淆。并且,女性图像的数量至宋代时期出现高涨的现象,并非意味着性别意识在此间的“发现”,而是伴随着文艺平民化的趋势,庶民阶层的日常生活愈加成为文人关注的对象。刘静贞教授进一步指出,人们认识到“男女有别”与产生“性别意识”,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仅是意识到男女两性在生理上存在差异,而后者更是在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同时,女性主体性地位确立的表征。故而,何为“性别意识”的“发动者”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至于如何研究女性图像的问题,伊沛霞认为,不仅要分析图像所展示的内容,更应当解读图像背后所隐喻的内涵。李志生持有相同的观点,主张除了观察图像中女性的呈现外,更要注意到作为“作者”的男性在绘画中对女性的规范,并将其置于时代变迁的视野中加以动态的考察。

刘静贞通过对王昭君、孟姜女等个案的研究,发现“历史的记录”与“书写者”的关系远大于同“真实的历史”的关系。既然“历史书写”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展示的仅是“真实的片面”,其中关系到书写者(古代由男性所主导)的角色及其价值判断/取向,因此应将之作为一个“文本”加以释读,进而探究这些“虚构”或“改写”的故事背后,所隐藏的男性的“真实情绪”。

针对当前女性研究者时常面临着“由女性去研究女性问题,是否能够保持中立”的质疑,佟新强调,这背后反映的是“男女有别”的思维定式。佟新一方面借用费孝通的理论,分析了中外产生“男女有别”观念的差异,即与西方宗教从身体结构的角度论述男女关系不同的是,中国则是基于防范所谓的“男女之患”(情感)而强调“男女有别”,更偏重于“男男关系”/家族关系;另一方面认为上述质疑折射的其实是“知识的偏颇”,并非“性别的歧视”,故呼吁挤进学术圈的女性学者应当在审思历史这一基础上,发挥主体性,肩负起“发声”的责任,以期突破长期以来“突出者,乃男性也”的固有认知。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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