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刘旭 发自南昌 江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提供制度性保障。到2020年,实现全省0~6岁重点保障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实现0~6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意见明确救助对象范围为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重点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救助内容包括为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视功能、听觉言语功能训练,运动、认知、沟通及适应训练服务。为视力残疾儿童验配助视器、盲杖;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为听力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为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基本型假肢或矫形器,适配轮椅等辅助器具。为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