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乔虹 发自北京 8月17日,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会议指出,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是对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重要保障,也是保基本、兜底线的一项重要民生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颁布实施,我国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但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相当数量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得到康复服务,与残疾儿童需求和家长的期盼还有明显差距。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扎实有力举措,确保按要求如期制定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要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建设,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救助经办和服务水平,强化安全、质量、资金等综合监管,使残疾儿童享有更多优质康复服务,为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