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贾莹莹 发自沈阳 日前,辽宁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注意到,辽宁省妇联成为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
据了解,为推进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辽宁省妇联借助省政府拟成立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契机,起草了《关于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吸收省妇联为成员单位的函》,主动争取将辽宁省妇联纳入辽宁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辽宁省妇联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之后,将重点关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动态,关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及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等环节、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情况,协助政府调查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提出具有性别意识的政策措施或意见建议,从源头上保障和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