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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明天见》:身为父母怎能这样任性?

2018/4/19

经过甜蜜爱情的婚姻也会乏味,纵然威尔逊跟克莱塔斯的妈妈终于能够在一起,也不会例外。如此一想,为人父母又怎么能那样任性?来到这个世界不是那个叫克莱塔斯的男孩的自愿选择,他何以要背负起父母任性之为的后果?

■ 吴玫

读过《妈妈走的那一年》后,再读威廉·麦克斯韦尔的另一部作品《再见,明天见》,发现两本小说的接续关系,一目了然。所以,《再见,明天见》中虽没有明确,叙述者“我”就是《妈妈走的那一年》中的邦尼,为了方便表述,我将用邦尼来代称《再见,明天见》中的“我”,应该不会错。

虽然,《再见,明天见》以“一声枪响”开篇,我觉得这本小说的高潮却在看似貌不惊人的第3章“新家”里。在那一章里,邦尼的爸爸已经再婚,一家人迁出了到处都是已病逝妈妈印迹的房子,新家正在兴建中,“在楼梯建城之前,屋子中央有一个像裂口张开的洞,必须踏着摇晃不稳的木工梯子,才能攀上二楼”。生性柔弱的邦尼,以前都是妈妈安慰他,现在,妈妈走了,一向不满意他过于内向的爸爸,正沉浸于甜蜜的新婚里无暇旁顾,哥哥罗伯特,就算在车祸中失去一条腿,都能用强悍让身边的男孩们畏首畏尾,他怎么能理解弟弟的怯懦?寂寞的邦尼想过跟小伙伴在一起,可他们总嘀咕着骂邦尼是“娘娘腔”,让敏感又脆弱的邦尼只好终日独自一人,只有在还是工地的新家上上下下地攀爬,才能感到踏实。

“在楼梯建城之前,屋子中央有一个像裂口张开的洞,必须踏着摇晃不稳的木工梯子,才能攀上二楼”,怎么就成了邦尼的安慰地?“一天,我通过这个洞口朝下窥探,看见了克莱塔斯·史密斯站在一堆木料上仰头看我”,哦,邦尼家还没有完工的新家,是若有所失的男孩们共同的隐身处。可是,我第一遍阅读《再见,明天见》的时候,并没能理解作者威廉·麦克斯韦尔的意图,顺着《妈妈走的那一年》的思路,觉得克莱塔斯只是老天送给邦尼的同龄人关怀,“男孩子如果有机会碰到一起,无需太多的理由,就会成为形影不离的伙伴”,甚至,“新家”这一章结尾处出现这样的文字:“在两个时间节点——克莱塔斯和我爬下脚手架并按我们的方式道别分手,和他在警署面对这把破枪——之间,他经历得太多太多,他想必是跨越了那条界线而趋于成熟,虽然他被看作是个孩子,可他再也不是”,我的注意力还在邦尼身上,猜测,失去了克莱塔斯的邦尼,去哪里才能找到新的慰藉?

所以,第4章让我陷入了困顿:作家怎么突然就将笔触探进了威尔逊、史密斯两个好友的婚姻困局中?

想了很久,问题在我。读完《妈妈走的那一年》,没有停顿地读起了威廉·麦克斯韦尔的《再见,明天见》,是因为作家那手法老旧、词语平凡的书写,竟能组合成蓝色湖泊般的魅力,虽然忧伤得如天边吸饱了水汽的乌云,可他给乌云涂上了金边,叫人愿意沉迷其中。我想通过《再见,明天见》再次体验《妈妈走的那一年》给我的阅读愉悦,可我忘了,这位与纳博科夫、厄普代克、塞林格亦师亦友的文学编辑、作家,怎么肯重复自己?他当然知道在他写作《妈妈走的那一年》和《再见,明天见》的时候,小说这种文学样式已经脱离了传统手法的羁绊,生发出比枝条还要多的表现手法,威廉·麦克斯韦尔却相信,自己用最传统的方式也能写出最动人的小说——他做到了。可他不是喋喋不休的老者,不会心甘情愿地被邦尼的故事淹没,所以,《再见,明天见》怎么可能还是一个少年邦尼艰难成长的故事?拐弯,就从小说的第4章《在学校的走廊里》开始的:原来,那个名叫克莱斯塔的男孩之所以同邦尼心照不宣地在等待完工的邦尼家的新屋里攀爬,是因为他与邦尼一样,处于极度孤独期。邦尼孤独,是因为妈妈死了自己的纤弱不再有人理解和谅解;克莱塔斯为什么孤独?

威尔逊和史密斯都是租了他人土地耕种的农夫。威尔逊同史密斯的太太暗通款曲成了林肯镇的小道消息后,两家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碎了。威尔逊的太太容忍不了丈夫出轨,带着女儿离开了家,那以后,威尔逊和两个儿子的日子过成了一团糟糕的糨糊;史密斯呢,与太太也就是克莱塔斯妈妈的离婚官司也纠葛成了一团乱麻……

一个刚过10岁的少年,眼睁睁地看着总是给他一片刚烤出来的、涂满果酱面包的威尔逊太太被自己妈妈气走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妈妈魂不守舍地跟自己的爸爸争吵不休,无计可施,只能与邦尼一起默无声息中在彼此身上寻找同情。

没有疑问,威廉·麦克斯韦尔两本书中的“我”,几乎就是作家自己。也是,哪一个少年没有经历过成长的阵痛?从邦尼到威廉·麦克斯韦尔,一个他人嘴里的娘娘腔,不也长成了勇于担当的男人?但是,一声枪响了:不能咽下夺妻之恨的史密斯,拿起枪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打死了正在劳作的昔日好友威尔逊,然后自杀。一下子成了一个杀人犯的儿子、一个畏罪自杀者的儿子,克莱塔斯还能像邦尼那样长大成人吗?

《再见,明天见》说,很难。第4章为什么叫“在学校走廊里”?因为爸爸升迁,邦尼随家人搬迁到了芝加哥,转学到比林肯镇大得多的学校读书,“一天,大约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我沿着排列金属柜子的走廊匆匆赶场,我看见克莱塔斯·史密斯朝我走来。我惊讶不已,好像他突然起死回生了!他没有说话,我同样沉默不语。我们只是继续举步向前,直到相互擦身而过。之后,我后悔极了,但已无法挽回。”故友在他乡相遇何以不相认?对克莱塔斯来说,他不想因为邦尼被人知道,他有过那样一个母亲那样一个父亲;对邦尼,少年的恻隐之心在那一刻苏醒了,而生性懦弱又让他在那一瞬间不知如何是好,以致,多年以后会想尽办法寻找克莱塔斯的踪迹,无果,每每面对纽约现代博物馆那幅名叫《清晨四时的宫殿》的画作,因为很像他和克莱塔斯一起玩耍过的地方,会感慨万千。

经过甜蜜爱情的婚姻也会乏味,纵然威尔逊跟克莱塔斯的妈妈终于能够在一起,也不会例外。如此一想,为人父母又怎么能那样任性?来到这个世界不是那个叫克莱塔斯的男孩的自愿选择,他何以要背负起父母任性之为的后果?

2000年,威廉·麦克斯韦尔在他92岁那一年走了。他留下的小说却没有人走茶凉,已经与妈妈相会在天上的作家,一定倍感欣慰吧?恐怕威廉·麦克斯韦尔自己也不会想到,那些用看似会过时的表现手法讲述的那些貌似已经翻篇的故事,怎么会经久不衰?原因简单,他将自己的真诚融入了作品里,男孩成长中的阵痛,威廉·麦克斯韦尔写得多么切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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