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韵曦
2013年上半年至2015年6月期间,章某某、朱某某、李某某等35名涉案人员,通过出卖、居间介绍、转手倒卖、帮忙照看喂养婴儿、帮助开车接送贩卖等方式,在云南、福建等地,以1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经多次转手,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婴儿27名。
2016年3月30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对章某某等26人以拐卖儿童罪提起公诉。该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章某某死缓,朱某某、李某某无期徒刑,其他人判处15年至1年5个月不等刑罚。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8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针对被拐卖婴儿在案发后仍寄养在收买人家中的情况,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积极与被拐婴儿所在地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婴儿,帮助寻找亲生父母。针对本案有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参与贩卖婴儿情况,开展新生儿管理漏洞专项调研,以建议、约谈等形式进一步督促卫生部门及医院堵塞管理漏洞。
□ 典型意义
本案系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涉案犯罪人员达35人,被拐卖婴儿达27名,贩卖范围广、案件事实繁杂,社会影响大。
本案侦审措施有力有效,实现对拐卖儿童犯罪的精准打击,突显了威慑效应。公安机关将此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加大侦破力度,抓获35名涉案人员。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注重司法办案的亲历性审查,深化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有力提升法庭指控效果,提起公诉的26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刑罚,精准打击了犯罪情节严重、认罪悔罪态度差的犯罪分子,体现了对被拐儿童最直接的保护。
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挖掘司法保护深度。检察机关在及时公正公诉犯罪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通过加强与被拐婴儿所在地检察院、公安机关及民政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妥善安置被拐婴儿;借助媒体帮助寻亲,加强拐卖儿童犯罪预防宣传;剖析案件背后社会问题,结合专项调研提出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监管制度等,做好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并着力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在儿童权益维护、社会民生保障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深化了司法保护内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