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高峰
今年两会,全国妇联提出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反家暴法实施细则或意见。近两年,广西各地相继出台了实施反家暴法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办法,在司法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实践出真章 反家暴工作更规范
钦州市小董镇妇女韦某因琐事与丈夫杨某发生争吵,杨某十分生气,拿起菜刀向韦某挥舞,韦某见状报警。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先是稳定双方情绪,随后向杨某宣传反家暴法,现场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严禁杨某再次威胁韦某人身安全,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紧接着,民警将告诫情况通报给小董镇妇联和居委会。杨某表示接受告诫,此后再没有对妻子使用暴力。
两年前,钦州市妇联、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警方在涉家暴案件的接出警、处置、告诫、证据固定等方面都有规可循,对轻微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暴行为的处置也更为规范和有效。
“不仅是钦州市,各地妇联都积极联合反家暴联动机制的各个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共同出台实施反家暴法的办法和意见,以规范对涉家暴案件的处置。”广西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向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介绍说,除了钦州市,南宁市妇联、南宁市公安局也于2017年年初联合发布了《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妇联在积极指导全区各地探索出台具体办法的基础上,2017年6月,联合自治区公安厅、高院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从全区层面对家暴告诫制度做出详尽明确的规定。其中对警方在接到家暴报警后的处置、启动告诫的情形、家暴证据的固定、告诫书抄送的范围、告诫书执行效力的回访、当事人违反告诫内容的处置、妇联等部门的责任和义务等都作了细致规定,操作性强。
实施办法一大亮点是确定建立家庭暴力告诫监督查访制度。“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后,由加害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予以监督和查访。社区民警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告诫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共同对受害人进行回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并做好查访记录。”伍艳娟告诉记者,家庭暴力告诫监督查访制度不仅规定了查访的时间、查访人员的组成、查访的注意事项,还要求对加害人和受害人都进行查访,确保查访能了解到告诫书执行的真实情况,让告诫书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对查访到的新情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办法还附有家庭暴力告诫书样式和相关法律摘录,对规范告诫书的制作、方便民警适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联动显威力 反家暴工作更深入
两年来,广西创新推动反家暴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进展,尤其是反家暴联动机制作用突出。
普遍建立联动机制。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后,自治区成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以多部门协作模式,将反家暴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好反家暴的联动衔接。南宁、柳州、桂林等十余个市随后也相应成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
各部门协力反家暴。在联动机制推动下,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反家暴工作。广西高院对《关于使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问题的解答》作出修订,为全区法院审判涉家暴案件提供参考,并提出了建立反家暴指挥中心、反家暴诉讼证据制度等建议。公安厅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排查化解家庭矛盾,并对涉家暴案件的接出警进行规范。民政部门挂牌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所)45个,庇护救助家暴受害人。自治区卫计委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指导。自治区妇联编印《反家庭暴力手册》、反家暴海报向社会广泛发放,制作反家暴视频在新媒体平台及公交车、地铁电视屏幕上播放,并融入寻找最美家庭和家庭美德宣传教育中,把反家暴理念传送到千家万户……
加强培训和调研力度。联动机制各部门强化对全区家庭暴力现实状况及突出问题的调研,推进反家暴工作进一步形成合力。自治区妇联在全区开展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巡回宣讲活动,对相关成员单位1500人进行培训。公安厅对100多名基层派出所所长进行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的业务培训,并以视频会议形式将课程培训送到基层民警身边。
夯实反家暴工作阵地。全区各地创建702个“妇女儿童维权岗”,设置45个反家暴庇护中心(所),试点44个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建立15个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立广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首批80名专家入库 。今年3月,以“平安家庭 和谐八桂”为主题的全区专家巡讲活动启动。目前,专家们已经在南宁、钦州、玉林、贵港等地开展巡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