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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高峰 发自南宁 广西柳城县黄女士因为家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进而被家暴。无奈之下黄女士向妇联寻求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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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妇联与公检法联创“妇女儿童维权岗”:

到妇女儿童需要的第一关口去维权

2018/4/9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高峰 发自南宁 广西柳城县黄女士因为家中琐事与丈夫发生争吵,进而被家暴。无奈之下黄女士向妇联寻求帮助,当地妇联不仅鼓励她勇敢维护自身权益,还代她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而法院也是迅速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保护条件,依法发出人身保护裁定。整个过程只用了3小时。

“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责无旁贷。”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副主席伍艳娟对这起新近发生的个案,如是评述,“妇女维权意识觉醒,妇联组织及时介入,法院发出保护令行之有力,说明广西反家暴联动机制发挥了作用,也是妇联组织与公检法司共创‘妇女儿童维权岗’结出的硕果。”

其实,早在2011年,为顺应社会转型背景下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新需求,广西高院、广西妇联就开始了共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维权岗亦即对“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进行深化和拓展,制定了建岗标准,为妇女儿童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和法院法官、妇联干部调解联动、审判联动、培训联动“三联动”机制。此后,自治区妇联又及时将“妇女儿童维权岗”联创工作拓展到广西检察院和公安系统,依托综治维稳平台维护妇女权益。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情,检察系统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原则;公安系统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警情,做到“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侦破”。至此,构建起针对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打击、公诉、审判和执行四重保护格局,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驶上快车道。

截至2017年年底,自治区公检法系统与广西妇联联合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总数达到702个,其中法院系统实现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法院法庭四级全覆盖。维权岗创建7年来,全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审结涉及妇女儿童刑事案件37729件,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266701件;全区检察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5224件,依法起诉犯罪分子2129人;全区公安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3013件。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理树权威,情理有温度。维权岗除了对施害者坚决予以惩戒,“法外功夫”也十分注重。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联干部讲情理”优势,诉前以“娘家人”身份,为涉案人提供心理疏导、平抑情绪服务;诉讼中参与案件调查、参加陪审,增加当事人的信心和对法律的理解;诉讼后回访、帮扶,让涉案的妇女儿童重拾信心希望。

“把维权建在妇女儿童需要的第一关口。”据伍艳娟介绍,2016年,自治区妇联推动广西12部门成立反家暴联动机制,立足部门职责,合力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此外,各级妇联以家事法庭、“妇女之家”、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等为平台,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加强源头治理,发挥弥合社会关系的独特功能,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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