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发展变化,全面两孩政策让许多家庭有了要第二个孩子的计划,故而非独生子女家庭将会呈现增长的趋势。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独生子女的家庭往往对孩子过于溺爱,从独生子女家庭过度到二孩家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倒退行为”,甚至出现一些不良事件,新闻媒体亦有报道,同胞关系令人担忧。
早有研究提出,在社会生活中,同胞关系是持续时间最长的人际关系,可是,头胎孩子对二胎孩子的不适应以及焦虑,可能会引起不良事件,而引起青少年焦虑的重要影响因素就是家庭氛围和教养方式。
当今社会离异家庭越来越多,从国内外众多研究中发现,与一婚家庭相比,离异和分居家庭子女的同胞关系同时具有高积极性和高消极性,家庭因素作为主要原因,影响较大。也有研究证实,家庭婚姻过程,如配偶之间的冲突、彼此相互关系以及良好的育儿行为,是较好预测同胞关系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离异家庭的子女有些会在心理、行为以及人际交往过程中出现认知偏差和不当行为。
国内目前的研究仍较多地关注亲子关系及伙伴关系。国内有研究提出,离异家庭子女的同伴关系差,不易被同学接纳,其亲子关系也较差,攻击性、敌对性较强,甚至容易出现反社会行为。但缺少同胞关系的研究,更是鲜有影响因素方面的研究。在国内,目前尚无父母的婚姻状况对同胞关系影响的研究。
本研究就是从父母婚姻状况对中小学生同胞关系影响的角度,探讨父母婚姻状况对同胞关系各维度的影响。
本研究在唐山市选取小学、初中、高中共计10个班发放问卷。随机选取非独生子女120人,其中一婚家庭95例,离异家庭14例,再婚家庭11例。以班级为单位,由具有心理学相关知识的调查员经统一培训后,由学生当场填写同胞关系问卷,测量儿童与其年龄差距最小的兄弟姐妹间的关系质量。同胞关系包含4个维度,分别是:亲密、冲突、竞争和权利对比。
积极的同胞关系是亲密度,指个体感觉自己与同胞的亲密程度,其中包括亲密、喜爱、友谊和亲社会行为。
根据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本研究得出结论,不同的婚姻状况下,亲密维度没有差异,即父母关系不同对亲密度没有影响。在家庭关系中包含了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同胞关系。在相对稳定的家庭中,同胞关系的亲密度也较稳定。对非一婚家庭孩子来说,原生家庭的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发生了变化,而同胞之间却更加团结,亲密度没有受到影响。
国外一项研究表明,一些年轻人可能通过形成亲密的同胞关系来弥补家庭关系的消极。2011年,曾有一项关于离异家庭初中生家庭关怀度和生活质量的调查,研究得出完整组和离异组在亲密度上有差异,与本研究结果不同。究其原因,是因为两个研究采用的家庭关系量表不同。
消极的同胞关系包括3个维度:冲动、权利对比和竞争。同胞冲突是从个体与同胞争执或吵架的程度考察个体的同胞关系质量。同胞竞争是个体在“父母对谁更好”的问题上与同胞争胜的心理。同胞权利对比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支配与被支配,即个体和同胞在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谁处于支配、控制的地位,谁处于被支配、被控制的地位;二是赞赏,即个体和同胞对彼此的尊敬和赞赏态度。
研究表明,冲突的父母关系对同胞关系产生消极影响,离异家庭父母的差别对待,对同胞关系中消极因素有重大影响,增加了同胞之间的冲突。
一些离异家庭成长的小孩缺乏完整家庭带来的爱,以至心灵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容易形成冲动和暴力等不健康的行为习惯,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少儿时期形成,有研究表明,在不完整家庭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容易出现消极态度,父母离异给青少年个性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信任感差、敌意性强、与别人相处困难、不体谅父母。
父母的婚姻状况对同胞关系有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冲突、竞争及权利对比。通过本研究可以看出,离异对子女同胞关系产生消极影响,从侧面反映出家庭关系以及教养方式的重要性,其中又包含很多因素,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的影响,同胞关系值得广泛关注,离异家庭孩子的身心健康需要格外注意,影响同胞关系的相关因素有待进一步研究。
(作者为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开滦精神卫生中心研究人员张晓娟、芦珊、刘松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