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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富东燕 事实认定难、矛盾化解难、息诉服判难,一直是家事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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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中院创新机制助力法官审理疑难家务事

“三师一团” 让冷冰冰的判决有了温度

2018/2/14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富东燕

事实认定难、矛盾化解难、息诉服判难,一直是家事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推出化解家事纠纷的“三师一团”项目,在家事案件中引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和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家事评理团”,参与庭审以及心理疏导,帮助法官审理疑难家务事,让冷冰冰的判决有了温度。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一年半以来适用“三师一团”解决纠纷的20起案件进行了总结。 “这20起案件全部属于疑难复杂、矛盾激烈的家事案件,其中,‘家事评理团’参与现场庭审的有14起,社会力量参与达100余人次,另有6场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士提供辅助。这些案件的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率达95%。”二中院副院长董建中介绍说。

“三师一团”模式效果显著

刘某与王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是典型的家事纠纷,该案上诉人刘某在一审中以王某欺诈为由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处理方面的约定,称是王某的隐瞒欺诈行为导致自己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刘某的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未能获得支持,刘某持原审请求和理由上诉至二中院。

刘某在上诉卷宗移送期间曾数度欲到中央机关上访,且在一审宣判后因不理解裁判结果而欲找对方当事人寻仇。二中院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调解,但双方矛盾激烈均不让步。

鉴于此,二中院民六庭首次启动了“三师一团”工作模式,引入了家事评理团辅助审判。该庭庭长刘洋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介绍,在审理中,刘某看到为了自己的案子,法院启动了新型的审理模式,并邀请和自己一样的老百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平等地坐下来充分倾听自己的意见,“这种被尊重、被重视的感觉,立刻缓解了刘某的对立情绪”。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刚柔相济、情理兼容的“三师一团”模式首获成功,让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庭送达最新制式调解书,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周后,刘某携其幼子主动来到二中院履行给付义务。

在另一起离婚案件中,刘某、陈某系夫妻,有一子刘小某。2014年5月,刘某突发脑出血昏迷,被送入医院抢救,其后多次住院治疗,花费近30万元的医药费,绝大部分由其父母垫付。其妻子陈某领取了刘某的工资等收入,但除了支付入院当天的抢救费用和住院费,未支付任何其他医疗费用,未探望照顾刘某。于是,刘某起诉至法院,主张陈某有遗弃行为,要求与陈某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偿还共同债务,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

经审理,二中院认为,刘某离婚的要求,理由充分,予以支持。经法院询问刘小某(年满十周岁)本人意愿,其表示如父母离婚愿随母亲陈某共同生活,故刘小某由陈某抚养。判决还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了分割和承担。

在法理下,看似问题已经得以解决。但双方关系僵持,且就刘小某今后的探视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的协商意见。

为疏解双方心结,帮助当事人进一步修复关系,二中院采用了由社会工作师辅助家事审判的方式,让社会工作师这一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参与进来,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并配合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同时,为照顾老人与刘小某的情感需求,法官专门在独立心理咨询室组织了刘某父母与刘小某的探视会面,老人激动得几度泪流满面。

“这样柔和的方式不仅大大稀释了双方离婚对年迈的老人及未成年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双方化解多年心结、消除负面情绪等提供了一定的指引。”刘洋介绍说。

案件审结后,双方服判,刘某及其父母专门送来锦旗致谢。

据悉,该案的审理开创了北京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探索的“三个首例”——北京法院首例由社会工作师参与辅助审理离婚类家事案件,首例由社工师对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代理人)进行心理疏导,首例由法院组织进行隔代探视。

“引入‘三师一团’项目的都是非常棘手的案件,都存在矛盾纠纷激烈、事实认定困难等问题。评理团的参与,从百姓的视角提出相关意见,对于法官的审判有一定帮助。”刘洋说。

传统家事审判理念逐渐转变

长期以来,以离婚、继承、分家析产等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家事案件一直是北京法院最为传统、数量稳居前列的民事案件类型。案件呈现出数量在高位中不断稳定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等特点。

“‘三师一团’项目的引入,转变了我院以前只重视审判本身、不重视矛盾化解,只重视财产处置、不重视情感修复等传统观念。”董建中表示,在“三师一团”的工作实践中,实现了三个观念意识的转变。

树立提升社会参与程度的意识。在家事审判庭率先引入社会化服务,让有着丰富生活经验的广大群众与专业化家事法官队伍形成合力,开创了化解家事矛盾的新型共同体。

坚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在涉及婚姻、子女抚养的家事案件的审理中,坚持以家庭和睦为目标,遵循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既体现法律的一般公正,亦兼顾对弱势群体的个案公正,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秉持阳光司法、柔性司法、暖心司法的理念。家事审判由传统的关注财产争议到着重修复家庭关系,从处理纠纷到消除对立,对于家事纠纷案件的处理在专业化力量的辅助下实现从刚性司法向柔性司法的转变,从单一的个体审判行为向综合性的团队审判活动模式转变。

“‘三师一团’推进一年多以来,为相关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和有益的引导。”董建中强调说。

“三师一团”家事审判机制不断完善

据记者了解, 因家事案件往往具有较强的伦理性、隐秘性,为此,自“三师一团”项目开展以来,二中院订立了专门的工作规则,就适用“三师一团”工作模式的案件类型、适用原则、“家事评理团”人员的选择、社会工作师和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的资质、推荐及法官和参与案件工作的人员职责范围、工作流程等进行具体规制,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此外,在“三师一团”工作模式中,组成了覆盖广泛的、对审判形成强大助力的社会力量,董建中介绍说,“迄今为止,参与‘三师一团’项目的社会力量已涵盖了全国和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街道干部、大学教授、公证人员、企业精英等各领域的热心人士,不仅对审判提供了巨大帮助,也为我院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开拓了新的平台渠道。”

同时,二中院在“三师一团”项目运行中,实现了多方参与、职能联动,与多种社会力量形成合力,以多元化的综合工作机制与社会各界共同促进更多家事纠纷的圆满解决。一年多来,二中院与市民政局、市妇联建立了专门联系,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交流机制;与社工机构构建了合作项目,促进了家事纠纷案件的妥善解决;与北京师范大学等全国一流的高等院校进行了交流研讨,推进了家事审判工作的发展。

“未来,如何提升法官掌控全局的能力?如何将评理团意见的合理性部分与法学理论有机融合?如何让‘三师一团’项目在庭审中发挥最大的作用?二中院会继续探索和完善。”董建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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