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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检察院发布2017年度典型案件

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入选

2018/2/7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任然

2月5日上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通报2017年度(首届)“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评选活动情况,并发布了本次活动评选出的12件典型案件。

“这12件典型案件都是业内认可、群众公认,对推动成都市法治建设进程具有典型意义的标志性案件。”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小军在发布会上介绍:“每一件案件都展现出了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的独特职能作用。”

以“雷某受监护人侵害法律监督案”为例。此案中,未成年人雷某小学四年级辍学,白天混迹街头,晚上睡在网吧或露宿街头。其父以无法管教为由,拒不履行对雷某的抚养责任,其母以离婚时抚养权不归自己为由,拒不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雷某的其他亲属因为其有监护人,雷某自身有许多不良习惯,也没有帮助照顾雷某。

2016年9月,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雷某可能受到监护人侵害,依法介入。通过书面致函公安调查训诫,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落实国家监护,开展强制亲职教育,启动抚养权变更之诉、落实监护、持续开展关爱救助等形式,督促雷某母亲于2017年7月回家抚养照顾雷某。2017年9月开始,雷某返校就读。

“该案系检察机关延伸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监督职能,创新探索强制亲职教育的代表性案例。”成都市检察院认为,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成都检察机关拓宽工作思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借助社会专业力量长效机制,探索符合司法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的一次成功实践,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强制亲职教育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除矫治未成年人本身外,对其父母的监护在必要时也应当进行司法干预。”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新南社区党总支书记王翔说,他是此次典型案件评选专家之一。

据了解,12件典型案件从涉案领域看,既涉及金融证券、信息安全等经济领域,也涉及生态环保、公共安全、依法治理等社会领域,还涉及食品药品、疫苗安全、精准扶贫等与百姓权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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