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高峰 发自南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自治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市县经费864万元,首次将支持家庭教育创新、居家灵活就业、家庭教育示范点创建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自治区财政厅表示,通过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精准识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而提高经费使用绩效并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此次加大自治区本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补助力度,提前下达的864万元资金,同比增加225.3万元,增幅达35.27%。
值得一提的是,补助资金支持范围更符合时代发展需要。根据广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呈现的多样性、丰富性,在加大提前下达2018年补助市县资金的同时,积极拓宽妇女儿童事业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内容,在过往支持的常规性项目全区巾帼科技示范基地创建、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儿童家园”“妇女之家”创建、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两纲示范县补助等基础上,首次将支持家庭教育创新、居家灵活就业、家庭教育示范点创建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以适应广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不断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