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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贾莹莹 发自沈阳 1月5日,沈阳市教育局专项部署2018年寒假期间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明确整治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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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对有偿补课教师从重从快问责

2018/1/8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贾莹莹 发自沈阳 1月5日,沈阳市教育局专项部署2018年寒假期间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明确整治有偿补课十种行为,并公布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受理市民投诉。

本次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十种行为:中小学校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滥收费用的行为。

对查实的违规教师及相关责任人从重从快问责:学校组织有偿补课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校级干部撤职,调离工作岗位,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一线教师、教研员进行有偿补课或非法举办补习机构的,调离一线岗位三年,三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层以上学校领导干部撤职,并调离工作岗位;省特级教师,各级首席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等进行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党员教师有偿补课,报请纪检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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