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西流
近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啦井镇新建村公开审理。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法庭调解后,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12月5日《中国青年报》)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中明文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而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云南啦井镇人民政府的“官告民”正是依法控辍保学的有效措施之一。
不可否认,失学辍学现象在贫困地区、贫困家庭表现得更加突出。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辍学当童工现象较为严重。因为家庭经济困窘,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有些父母认为让未成年的孩子辍学外出打工挣钱补贴家用是天经地义的事,忽略了他们就学、健康成长的权利,也剥夺了他们将来发展的机会。
孩子辍学,家长被告上法庭,具有标杆意义,应当成为依法控辍保学的一个样本。首先,针对这种违反教育法、剥夺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现象,各地不能放任不管,应摸清本地失辍学孩子的底数,并督促家长尽快送孩子上学;对于拒不执行的家长,应依法查处。同时,控辍保学须从源头抓起。将义务教育纳入精准扶贫的大盘子中,进行通盘考虑,并将义务教育巩固率纳入精准扶贫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
依法控辍保学,还需打组合拳。首先,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加强控辍保学监测,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同时,治理童工现象,堵住未成年人辍学的源头,解决广大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的问题。再者,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形成部门齐抓、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监督体系。特别是,要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发现辍学问题及童工现象,将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纳入惩戒范围。只有多方发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辍学问题,让他们享受到义务教育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