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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楼村被誉为“中国淘宝村”,所生产的服装销往全国各地。 一女性在丁楼村服装加工厂工作。 编者按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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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家庭经济”为女性发展提供新机遇

2017/11/1

丁楼村被誉为“中国淘宝村”,所生产的服装销往全国各地。

一女性在丁楼村服装加工厂工作。

编者按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也修复了因外出务工造成的支离破碎的家庭结构。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家庭关系得以重新整合,性别分工也得以重新界定。本文通过对一电商经营村落的田野调查,指出电商家庭以实现“家庭经济”整体效益最大化为依据,在延续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同时,为突破传统性别分工提供了机会。从事服装行业的电商充分发挥了女性的劳动积极性与能动性,为增加其经济收入,提高其家庭与社会地位提供了机遇。

■ 宗世法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但实现了偏远地区和外部世界的互联互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也吸引大批年轻人回家创业,修复了因“外出务工”“在家留守”造成的支离破碎的家庭结构,形成“本地生产,网络销售”的产销格局。在这一过程中,家庭关系得以重新整合,性别分工也得以重新界定。

山东省曹县大集镇丁楼村是偏僻落后的农业村庄,20世纪90年代后青壮年大量外出打工,已婚妇女留守在家,照顾老人小孩、营务农业。但自2010年村庄中一军嫂开了第一家淘宝网店后,电商经营者不断增加,年轻人纷纷回家创业,网销的产品也扩展到民族服饰、军旅服饰、古代服饰等各种表演服饰,甚至越出村庄边界,形成大集镇表演服产业集群。本文试图通过对大集镇的田野调查,分析电商经营者的家庭分工情况及这种分工对女性在家庭中角色和地位产生的影响。

电商“家庭经济”修复家庭结构 再造性别分工

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预言,信息科技革命将推动实现“弹性工作制”,夫妻可以在家庭中共同担任一项或几项工作,从而实现“工作家庭一体化”。对丁楼村村民而言,在外漂泊的年轻人回家创业,这种家庭与工作的重新整合,不能简单套用“工作家庭一体化”,而应放在中国语境下的“家庭经济”中进行分析,因为前者的家庭轴心是两性关系,而后者的家庭轴心是代际关系与两性关系的融合;前者的假设是原子化家庭,而后者更多依靠主干和联合家庭。简言之,农村电商首先修复的是家庭结构,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与生活的分工再造。

丁楼村的电商经营者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只开网店销售,不进行生产的“纯电商”;二是只负责表演服装生产加工,为其他电商供货的“加工厂”;三是既进行服装生产加工又开网店销售的“家庭经济”。随着表演服饰产业的发展,“纯电商”和“加工厂”越来越少,“家庭经济”成为电商的主导经营方式。如电商丁进2012年回家创业之后,就与留守在家的父母居住在一起。现在他们的家庭分工是:自己负责网店客服、发货和布料、辅料采购,妻子负责服装裁剪、包装,父亲负责接送8岁的女儿上学、照顾卧床的母亲,空闲时间也帮忙打包、做饭。而电商丁杰(化名)的家庭分工更为细致:丁杰负责加工厂的服装生产加工,女儿和儿子分别经营着一个天猫网店,负责网络销售服务,而妻子则负责另一个门头的销售工作,并负责做饭、家务,帮儿子带小孙子,这样形成家庭的“产销一条龙”。

从丁进和丁杰的家庭经营中,可以看到电商的“家庭经济”模式是一种依托于传统主干和联合家庭结构,将经济生产和家庭生活融合在一起的经营模式。这种“家庭经济”具有成本较低、弹性灵活的特点,不但能实现高效的家庭分工,而且可以充分利用家庭的社会关系网络,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

电商的性别分工模式是建立在家庭结构基础上的,在核心家庭中,妻子往往要承担更多的家务和照顾工作;在联合家庭和主干家庭中,父母则常常帮助女性分担一些家庭工作,让她在生产经营中投入更多的精力。这种“家庭经济”深深根植于传统乡土社会,在农业时代的表现为农耕家户,在工业时代表现为家庭作坊,而在网络时代表现为电商家庭经营。在电商家庭经营中,家庭分工围绕“家庭经济”的有效开展进行,实现“家庭经济”整体效益最大化成为家庭分工的最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家庭性别分工虽仍存有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痕迹,但也有突破传统性别分工模式的迹象。

电商经营的“包容性增长”与“女性优势”的发挥

电商经营的“家庭经济”模式,不但让电商实现了生产与生活的融合,而且体现出“包容性增长”的特色,即利用信息网络打破地域、阶层等社会区隔,让农民与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作为匿名的市场主体参与到市场中。在表演服饰市场中,女性甚至获得了超越于男性的发展优势。

电商经营者要完成的表演服饰的本地生产工作主要有服装选款、打版、采购、裁剪、缝纫加工、后期装饰、熨烫晾晒、包装存储。网络销售工作主要有网店经营、客户服务、服装打包和快递发货。在整个产业链条当中,女性经营者的才能均有所体现:在服装生产环节,女性以其敏锐独特的审美眼光,负责服装选款;在生产环节中,女性凭借其严谨细致、心灵手巧、吃苦耐劳的品质成为服装生产的主力军;在网店销售环节中,女性承担了大量的客服工作,不但利用其柔性社交策略和关怀能力回应消费者,更在出现纠纷之后,利用其社交优势减少退换货造成的经营损失。电商经营者也充分意识到女性在美妆、母婴、服装、鞋包、珠宝等领域的“优势”,更多雇佣女性客服人员,甚至主动营造出女店主和女客服员的营销环境以提高产品销量。

虽然,服装尤其是女装产业,会因其强烈的女性特质存在强化和加固传统性别刻板印象的一面。但也不可否认农村女性经营网点、参与服装加工和销售、充分发挥了其工作的能动性,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家庭地位及社会融入度。外出务工的女性常受到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和排斥;留守在家的女性又常常陷于重复无聊的农业耕作和家务劳动,而无法做出自主选择。电子商务开启的工作模式,让女性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独立经营网店、自主平衡家庭与事业的灵活选择性。

阿玛蒂亚·森指出,权利剥夺、能力缺失是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真正原因,社会排斥是造成各种权利剥夺和能力不足的重要原因。电商经营具有极强的包容性,这种“包容性增长”不仅体现在对女性劳动力的充分吸纳上,也体现在对老人等被排斥在劳动力市场之外的非劳动力的有效吸纳上。村里的老人不但能给子女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照看孙子女,而且也能力所能及地参与到表演服饰的生产加工和打包发货中。这不但有效地改善了其与子女、孙子女之间的家庭关系,化解了婆媳矛盾,也使其通过自主劳动获得了收入,改善了自身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晚年生活的满意度。

虽然像丁楼村这样的农村电子商务集聚村落数量还非常有限,但信息网络对于打工留守的凋敝乡村的重塑与激活作用却有目共睹。农民不但利用网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而且能够转型为电商,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改善自身生存处境。农村电商中的女性经营者,也能够参与甚至主导生产经营,与丈夫共同创立自己的事业。这使得年轻人回家创业成为可能,也为农村女性发展创造了机遇。

(作者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城市系统工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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