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公民修养的提高还要靠舆论力量与个人自律来约束,但文明行为需要倡导与熏陶。
□ 叶祝颐
据澎湃新闻网报道,“文明走上街,展现辽宁人”,这是58岁的辽宁沈阳市民冯芝国经常说的话。20年来,身患残疾的他坚持春夏秋三季出来义务捡垃圾,每天捡拾四五个小时,每年捡拾上万个烟头、上千个瓶子,捡遍沈阳的多个公共场所。他说:“还市民一个卫生的环境,给游客一个好印象,我也收获了快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冯芝国身残志坚,不等不靠,二十年如一日坚持义务捡垃圾,令人敬佩。在捡起垃圾的同时,他也在用实际行动向市民发出了一份文明倡议书,带动更多人树立文明意识和环保观念,净化城市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共场所讲文明、讲道德、讲卫生看似点滴小事,但反映的是一种文明习惯、一种精神境界,是个人素质、文化底蕴的重要指标。增强自律意识,多一份公德之心,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道德准则。每个人都应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成为文明习惯的倡导者,守住道德文明底线,文明工作、文明生活、文明游览。
当下,我们的物质文明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道德、文明习惯也应该同步发展。文明习惯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需要一个不短的文化积淀过程。诚然,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公民修养的提高还要靠舆论力量与个人自律来约束,但文明行为需要倡导与熏陶。沈阳大叔冯芝国的带头示范,就像一面鲜明的旗帜,是对文明行为的极大张扬。事实上,越来越多的人在向冯芝国看齐,不仅个人严格恪守文明规范,还加入了倡导文明的队伍,这正是榜样的力量。相信在榜样的带动下,会有更多人自觉行动起来,将文明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播撒文明的种子,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